得了!”
卓偉不在乎,抽出筷子,呼嚕呼嚕的吃了起來。
工作室現在兵強馬壯,怎奈於佳佳下達的任務太重,要同時盯《捉妖記》《四大名捕》《太平輪》三部戲,還要去香港蹲點。
人手嚴重不足,卓偉只能親自上了。
從盯梢的角度講,狗仔的辛苦程度不亞於警察,風餐露宿,一蹲好幾天,飢一頓飽一頓,掙得都是血汗錢。
他們跟《捉妖記》已經一個月了,沒啥成果。
卓偉毫無波動,娛樂圈有乾淨的人麼?有,但絕對不會出現在一線明星裡,換句話說,越紅的明星,背後越黑。
倆人輪流盯梢,臨近12點的時候,助手忽然拍醒他。
“老大老大,出來了!”
卓偉揉揉眼睛,正瞧見《捉妖記》主創散場,告別走人。其中白百何上了一輛吉普車,他認識,那是陳羽凡的座駕。
卓偉知道白百何有點料,但事情不大。果斷選擇了柯某某,他是臺灣來的,在內地沒有房產,更容易搞事。
於是乎,午夜的街頭,一場賊捉賊的遊戲開始。
保姆車慢慢開著,桑塔納慢慢吊著,不知不覺跑到了東直門內大街,拐進了一座叫“naga上院”的高檔住宅區。
2008年建成,實時房價8萬/平。
“停車!”
卓偉吩咐一聲,桑塔納隱蔽的停在了路邊,他看著住宅區,面露疑惑:“這是成龍的房子啊?”
“成龍?”
“他在裡面有兩套相連的房子,1200多平,佔了一整層!”
“那不得過億!!!”
助手驚呆。
“哪有,他是樓盤的代言人,低價拿房,還能用代言費抵消,我估計也就掏了1千多萬吧。”
卓偉對這些如數家珍,琢磨道:“這小子來這幹什麼?聽說他和龍太子有交情,難不成龍太子在這?”
(還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