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原主也是命大,捱打之後一直過了兩天,才被警察找到,這期間沒吃沒喝,更沒有藥物。 因為傷口的感染,還發起了高燒,竟然不但沒死,也沒有把自己燒傻。 可要梁朝明說,還不如傻了。 活著才更加痛苦。 那幾個打他的小混蛋,警察倒是查出來了,但可惜那幾個人就像是憑空消失了一樣,此後再沒有了蹤跡,一直到原主死亡,通緝令都一直掛在網上。 而可憐的原主,到死都不知道那幕後之人是誰。 畢竟自從陶雄接手了冉小霞,他跟冉小霞就再沒有了聯絡,哪裡知道時隔多年又遭受了無妄之災。 不過在梁朝明看來,原主也算是活該,誰讓他什麼忙都敢伸手幫的,竟然還任憑冉家午母找女兒找瘋了,都一直幫她保守秘密。 從洗手間出來,梁朝明又回到了冉小霞對面坐下。 之所以沒有直接離開,是因為這間咖啡店只有一個門。 而之所以沒有通知冉父冉母,是因為梁朝明根本不知道他兩口子的電話,所以當務之急,就是先穩住冉小霞,別讓她跑了,然後再通知冉家父母。 “朝明哥哥,你會幫我的對不對?” 梁朝明一坐下,冉小霞就又做出了一副淚眼汪汪可憐兮兮的樣子。 別說,就她那張臉,再配上這副表情,不瞭解她人品的人還真容易被騙到。 梁朝明……別以為我沒看見你剛才那一臉的惡毒,在看到我的身影時,又秒變臉的樣子。 不過既然是為了穩住她,梁朝明自然。也沒有揭穿她的意思,反而順著她的話道:“那你想讓我怎麼幫你?” 冉小霞愣了愣。 怎麼幫?當然是給她錢了。 可這話她卻不好大喇喇的說出來,否則自己不成了拜金女了嗎? 嗯~~就算她是拜金女,也不想被人知道。 因此做出一副憂愁的樣子:“我也不知道,我現在身上沒有錢,也沒有住的地方,實在是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了。” [我都說的這麼明白了,你總不能再裝糊塗吧?] 果然,坐在她對面的梁朝明很上道的問:“那你現在住哪兒啊?有地方住了嗎?” “我剛下火車,馬上就來找你了,現在也沒有地方住,也不知道住哪兒。” 梁朝明做出一副思索的樣子:“要不然這樣吧,我們大學城附近有很多的小公寓出租,我先幫你租一間,你臨時先住下吧。” 冉小霞的臉上立刻露出了一副感激的神色:“朝明哥哥,你真好,要是沒有你,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梁朝明……這張好人卡並不是很想要呢。 梁朝明結了賬,很快就帶著她來到了一家房屋中介,張口就要租房子,而且越便宜越好。 聽到“越便宜越好”五個字,冉小霞的臉扭曲了一瞬。 什麼意思? 她現在可是個孕婦哎。 便宜的房子不都是老破小嗎? 說不定還有老鼠蟑螂什麼的。 難不成梁朝明想讓自己去住那些老破小? 這也太侮辱人了吧。 不過顯然她想多了,梁朝明並沒有打算讓她去住老破小,還是準備讓她去住合租房。 老破小好歹都是單門獨戶的,比起合租的價格可要貴一些了,他又不想在這上面投資太多,當然是越便宜越好。 而且合租好啊,合租在冉父冉母找過來的時候,才能讓她的真面目無所遁形。 如果運氣好,說不定還合租的還有哪個小博主或者是喜歡沒事拍個小影片的! 冉父冉母過來想帶走冉小霞,那冉小霞肯定不幹,到時候還不得鬧起來? 要是有人能趁機把這場鬧劇拍成小影片,說不定還能讓冉小霞火上一陣,做個小網紅什麼的。 梁朝明覺得自己善良極了,瞧瞧,張曉霞來找自己可沒安好心,那是奔著利用自己來的,而自己不但非常合作,還處處為她著想。 聽說是住合租房,冉小霞當然不願意了,可梁朝明也很光棍:“我父母每月給我的生活費有限,我基本上都是每月都花光,也沒攢下什麼錢。 租好一點的房子,我也沒錢啊。 你先在這裡住著吧,等回去我就找個兼職,下個月有錢就能換好一點的房子了。” 冉小霞一聽也沒別的辦法。 她倒是沒懷疑過樑朝明說的是假話,因為兩家的家庭條件差不多,而自己也是月光族,父母每月給的生活費,基本上也剩不下什麼。 又聽梁朝明答應回去找兼職,承諾下個月給她換好一點的房子,她也就勉為其難的答應了。 因為是合租房,不是直接從房東手裡租過來的,而是從租戶手裡租過來的,所以房租可以每月一付,也不要什麼押金,但就是有一點,下個月的房租得提前10天支付。 對於這一點,梁朝明半點磕絆都不打,不要說30天減去提前的那10天是20天了,用不了半個月,他保證就讓冉家父母找到門上來,把冉小霞這個禍害帶走。 交了房租,梁朝明就帶著她去市場上買來了被褥各一床,還有一床床單,以及10塊錢一個的枕頭。 冉小霞很不滿意,她跟趙子豪在一起的時間長了,已經很久沒用過這些便宜貨了,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