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小芳原本對於丈夫新婚第二天就回了部隊,就頗有意見。 就算之前是她自己的選擇,就算早就對婚後的兩地分居有了心理準備。 但想象是一回事,真正面對又是一回事,當真的一個人那種空虛寂寞冷,還是讓她的心裡十分委屈。 尤其是洞房花燭那一夜,並沒有讓她懷上身孕,這就讓她在婆家感覺面對的全是陌生人,日子一點盼頭都沒有。 而原主的父母和哥哥嫂子以及妹妹,也覺得兩人剛成婚,原主就去了部隊。 而一回了部隊就需要出任務,短時間內也沒法回來夫妻團聚,心裡對嚴小芳有了幾分憐憫,對待她也就格外客氣,就怕讓她感到委屈。 但他們不知道的是,越是這樣,嚴小芳就越覺得自己在這個家裡是個外人。 剛結婚第二天,丈夫就走了,剛嫁過來梁家的人跟她又不熟悉,這讓她更是感覺在這個家裡與眾人格格不入,就像是寄人籬下一般。 雖然丈夫每月都把津貼寄回來,可兩人兩地分居,讓她守活寡也是事實。 時間長了,不但沒讓她適應這種生活,反而讓她漸漸恨上了原主,覺得都是因為原主,才讓她成了怨婦。 這會兒的嚴小芳完全忘了,當初是她先看上了原主。 原本嚴小芳的父母,是想讓她為自己的兒子換親的,但嚴小芳沒看上對方,為了逃避換親的命運,她主動去找了媒婆,用自己的私房錢賄賂了媒婆,從媒婆那裡得到了幾個未婚青年的資料。 在這群人中,千挑萬選才選定了原主。 因為原主的家裡是三職工家庭,原主的父親是有工作的,哥哥嫂子是有工作的,妹妹還在上學,原主當兵也有津貼,一家人的日子過得很是寬裕。 為了嫁給原主,她主動說服了自己的母親,答應彩禮她一分不留都交給母親,就用這筆彩禮用來給哥哥找媳婦。 還許諾等他嫁過去以後,丈夫寄回來的津貼,也每月都會貼貼補孃家一些…… 許諾了一大堆,才說服了母親。 之後又回去找了媒婆,託她去梁家說親。 要不都說媒人的嘴,騙人的鬼呢,這個媒婆是真的會說,竟然真的說服了梁家人,讓梁家人認定了嚴小芳是個好姑娘。 這樣的好姑娘自然要早些抓住,免得便宜了別人家。 梁家人開始三兩天一個電報的將原主催了回來,當然沒說是讓他回來成親的,主要是怕兒子不同意。 原主被騙回來之後,見嚴小芳第一面的時候,是沒看上她。 嚴小芳太瘦了。 沒胸沒屁股。 整個人幹扁扁的,像一根火柴桿,繼續的身條頂著個大腦袋,看著就不討喜。 原主對愛情沒有什麼憧憬,如果要娶妻,他就想找個好生養的,所以對嚴小芳很不滿意。 畢竟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原主心裡明白,就以自己的級別,短時間內是無法讓家屬隨軍的。 除非能立個大功。 但大功又那麼好立? 倒不是他不肯努力,而是根本就沒有立功的機會,天天在部隊上訓練,又哪來的機會? 所以才想找個屁股大好生養的,最好能一發入魂。 洞房花燭夜,對方就能懷上孩子。 這樣就算自己不在家,妻子最少還有個孩子,日子也好過一些。 但無奈原主有點愚孝,而梁父深母已經被對方說服了,覺得這是個能幹又顧家的好姑娘。 最終小胳膊扭不過大腿,原主同意了。 他先是回了一趟部隊去打了結婚證明,回來與嚴小芳去登了記,挑了個好日子結婚。 可誰知計劃不如變化快,結婚的第二天部隊就打來了電報,催促他回去。 原主不敢耽誤,於是新婚第二天就辭別家人回到了部隊。 回到部隊上,才知道有緊急任務,因為需要保密,他也就沒告訴家裡,直接去參加任務了。 臨走前託了部隊裡的戰友,將他每月的津貼寄三分之二回家。 這次的緊急任務是去邊境,還是有一定危險性的,但如果不冒充,其實想要全須全尾地完成任務回來,也沒困難。 但原主覺得,自家媳婦看起來不像是個容易懷孕的,想讓她懷孕最好是能不兩地分居,所以原主就卯足了勁,想立個大功,就算是不升職,能獲得一個能讓家屬隨心的名額也行。 卻沒想到在執行任務的時候,勁一下子使大了,就成了傷殘。 梁朝明剛過來時的那一幕,就是當時原主受傷時的情景。 傷殘後的原主回到老家,整個人都變得很消沉,夫妻生活也降至了冰點。 原主雖然沒有喪失生育功能,但雙下肢截肢,再加上內臟的傷也沒好全,讓他在辦事的時候很是力不從心。 那就只能讓嚴小芳主動了。 但此時的嚴小芳已經討厭上了原主,又怎麼可能主動呢? 便推脫自己上了一天班累了,根本不敢讓原主碰她。 原主又不傻,自然看出來對方是討厭自己了,但其實私心裡,他也覺得現在的自己配不上嚴小芳了。 畢竟他現在已經成了廢人。 便沒有再強求。 如果僅僅是這樣也就罷了,可問題是原主不在的這段時間,嚴小芳因為耐不住寂寞,已經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