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朝明過來的這個時間段,原主已經一整天沒有吃過東西了。 在此之前,只吃了四分之一個窩頭。 那個窩頭還是鄰居王大娘看他可憐,偷偷的塞給他的。 原本他是想立刻吃掉的,可誰知道,還沒等他往嘴裡塞,就被管朝霞發現了,拉著他拿著窩頭的那隻胳膊就把他拉回了家。 因為窩頭在那隻手裡拿著,讓他想偷偷塞進嘴裡都沒可能。 結果可想而知,他手裡這個窩頭又被分走了一半又一半,最後只給他剩下了四分之一。 這個窩頭原本就不大,只有成人拳頭的大,而且中間還是空心的,四分之一下肚,也就只是吊著他這條命而已。 說來這對夫妻也是奇葩,其實他們家不是沒有糧食,畢竟每次發了工資,管朝霞也是會去糧站買棒子麵的。 可那棒子麵買回家後就被她鎖進了碗櫥裡,上面還掛了一把大鎖。 他們全家只有三口人,還上鎖,這是防誰呢? 與其說原主是他們的兒子,倒不如說是他們的仇人,自從生下來就千方百計的苛待忽視這個孩子,原主活到10歲,從沒有一天享受過父母的溫暖和愛護。 梁朝明接受這具身體的時候,原主雖然沒有被餓死,但也離死差不多遠了。 吃飽喝足,梁朝明四仰八叉的躺回到床上去,一隻手輕輕的按揉著肚子。 他這具身體實在是太瘦弱了,皮包骨都不足以形容他現在的狀態,所以稍微吃點東西,腹部就明顯的鼓了起來。 原主的願望簡單的讓人心疼,他想吃飽,想活下去,如果可以,遠離這對父母。 梁朝明一邊抖著腳,一邊思索著接下來該怎麼辦。 按理說這樣的父母該遠離,可今年才72年,出行都要開證明,那張證明上要備註家是哪裡的,要去哪裡,準備待幾天,所以偷偷遠離這對父母是不現實的。 找別人收養也不太現實,畢竟梁向希和管朝霞就只有原主這一個孩子,而且兩口子在外的名聲不錯,梁朝明真要鬧起來還真不佔優勢。 誰讓他現在年齡小呢。 不過吃飽活下去,這個要求倒是不難,誰讓他有一空間的物資呢,到哪兒都餓不死。 可問題是他是個任務者,他到這個位面是來完成任務的,所以得給原主安排好後路。 如果找不到一個完美的監護人,他就只能在這裡生活八年,等到這具身體的年齡滿了18週歲,再想辦法遠離這對父母。 要不然直接弄死這對父母算了。 到時候原主成了孤兒,要麼被送到福利院,要麼被大伯一家收養,但無論是哪一種結局似乎都不太理想。 福利院那種地方不用想了。 現在生活都困難,物資匱乏,福利院那邊每天也就是給點粥喝,吊著命罷了,在不生病的情況下,倒是能活下去,可緣主這具身體的現狀不容樂觀啊。 至於跟著大伯,被大伯一家收養……短時間還行,時間長了難免出現矛盾,畢竟寄人籬下的日子不是那麼好過的。 至於說跟著原主的奶奶,拉倒吧! 老太太自己還要兒子養活呢,哪能再帶上他一個拖油瓶? 再說了,老太太只有這兩個兒子,被老太太收養和跟被大伯收養有什麼區別? 若是原主本尊在這裡,或許不失為一個好的選項,可現在這具身體裡的靈魂是梁朝明啊,他可不願意去受那種委屈。 想來想去,忽然就想到了上學。 原主已經10歲了,還一天學校都沒去過呢。 所以他現在得去找街道,找婦聯,找廠辦,逼著這夫妻倆給他掏學費,最好是直接把學費和他的生活費從工資裡直接扣出來,到時候他就直接住在學校裡。 反正小學也是有宿舍的,只不過很少就是了,到時候他吃住都在學校,也算是變相的脫離了父母。 想到這裡,他一咕嚕從床上爬起來,穿上那雙左右各露著一根腳趾頭的鞋子,開門下樓,一氣呵成,很快就七扭八拐的小跑著來到了街道辦事處。 這裡也是有門衛的,所以還沒進去,在大門口就被攔了下來:“小孩,這裡可不是你玩耍的地方,到別的地方去玩吧。” “爺爺好!” 梁朝明先禮貌的問了聲好,緊接著就表明了自己的來意:“我不是來玩的,我是來反映情況的。” 看門大爺被逗笑了:“你個小孩能反映什麼情況,來來來,先說給爺爺我聽聽,我這一關要是過了,我就放你進去。” 梁朝明無奈的嘆了口氣,這小大人似的模樣,把看門大爺逗的又笑起來。 “大爺,你看我這副模樣,可我已經10歲了,長成了這樣,是因為我的父母不給我飯吃,兩天才讓我吃一頓飯,能活到現在還沒餓死,都是我命大。” 梁朝明一邊說著,一邊伸出了自己的手臂,還向上擼了擼袖子,好讓看門大爺看明白自己瘦的只剩下一層皮的胳膊。 “我父母的工資加起來每月有60多塊,可您看看,我還不如個難民呢。 不過這只是我今天過來的其中一個原因,另一個原因就是我已經10歲了,可是我父母不讓我去上學,說沒有錢交學費,可他們每個月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