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作證了,至於說那個房子,是我朋友的……好吧,就是我的。是我租給小何的,不行嗎?
租房子沒問題。但是jǐng察們看的不是這個,他們也沒必要考慮,財政局長買房子的錢是從哪兒來的,他們最在意的是——你倆究竟是不是簡單的房東和租戶的關係?
若還有其他關係和恩怨,這個嫌疑,那一時半會兒就洗脫不掉了——你人在北崇,就不能買兇殺人嗎?
所以jǐng察們要楊孟chūn馬上去陽州接受調查,到後來更是通知了北崇分局的人,要他們監控好楊孟chūn——楊局長潛逃的機率極低,但真有個萬一,誰負得起這個責?
無須陳區長安排,分局就派出了幹jǐng,在幹jǐng的眼皮子之下,楊局長去了一趟區黨委,他在隋書記的辦公室裡呆了差不多十分鐘,出來的時候,兩隻眼睛有些發紅。
人到市局之後,楊局長就咬定說,他跟何霏的關係很單純,不過意外再次發生,小區那些他素不相識的主兒紛紛表示——這個男人常去被害的女人家,有時候晚上就住在那裡。
臥槽泥馬,你們這是閒到多麼的蛋疼了?楊局長聽到,有人甚至舉出了大前天晚上他曾經在那裡過夜,就知道撇清沒有用了,於是他表示,不管別人怎麼說,我跟何霏的死,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個人願意出五萬塊錢,懸賞捉拿兇手——這是發生在我的房子裡的事。
按照這個表象分析,楊孟chūn應該是冤枉的——他有沒有買兇殺人的動機,這個誰也不知道,但是按照邏輯來分析,他總不該在自己的房子裡殺人,然後又跳窗逃跑。
好歹是一科級幹部,就算算計人,也不該如此智商低下紕漏百出。
然後市局就發話了,這是重大嫌疑人,原則上不能放人離開,除非北崇區zhèng fǔ或者區黨委來領人,我們才會放你走。
市局這個要求並不過分,就算你是實職正科,還是財政局長這種頂尖的實職,但這是殺人案,人是死在你的屋子裡了,你又跟受害者關係曖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