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運動鞋,還有一頂黑色的鴨舌帽,她的頭髮最近也長出了一些,顧清寧決定過了今年再留長髮。
黑色的t恤,黑色的仔褲,與顧清寧同款的運動鞋和鴨舌帽,兩人情侶裝,沈墨開了一輛四驅的越野車,帶著顧清寧駛離了熙園。
“老公,我們去哪?”這個男人今天早上起來就挑挑揀揀地給她裝扮了起來,只說要帶她出去,卻一直不說去什麼地方。
“把你賣了。”看著顧清寧的身體越來越好,沈墨最近心情極好,難得開起了老婆的玩笑。
“哈——怕你捨不得。”這話還真不是顧清寧吹,她就是有這個自信,沈墨連“捨得”兩個字都不敢說。也不是不敢,主要是不肯。
“捨得!怎麼會捨不得?”沈墨開著車,時不時側目掃向副駕上的女人,看著她可以像現在這樣神采飛揚,他的心也忍不住跟著飛了起來。
“哈?”沈墨的話出乎顧清寧的意料,顧清寧忍不住懵了一下。
看著小女人不小心吃癟,那蒙圈的小臉,沈墨覺得怎麼看,怎麼美,看不夠,醉人心脾。
其實沈墨這麼想,真的有點兒唯心了。
顧清寧再是一個大美人兒,經歷過一場死而復生的病痛之後,客觀地講,美麗的胚子猶在,但你要說她現在有多麼多麼的漂亮,真的有點兒談不上,最多看著清秀一些,主要還是太瘦,也僅僅是比原先的骷髏感好上那麼一丁點兒而已。
然而——
“滴滴滴——”汽車喇叭聲此起彼伏,前面路口的燈已經變成綠燈好長時間,越野車就是不動,讓堵在它後面的車忍不住狂按起了喇叭。
“老公,變燈了。”
“哦!”沈墨一踩油門。
“停!老公,停下!又變紅了。”
一個急剎車,越野車硬是又等了一個燈的輪迴,才繼續往前開去,還好他】沈墨剛才啟動的時候,速度並不快。
“靠,又得等!”
“媽的!前面那輛車幹嗎呢?”
……後面好幾輛車的司機忍不住飆了髒話……
平生第一次,因為看女人,忘記了開車,好在,沈墨看的是自己的太太,也不算太丟人。
確實不丟人,對於一個抱著“骷髏”般的顧清寧都能產生生理反應的男人來說,或許真的不能用常理來度之了。看呆了又算什麼呢?
再次出發,一路開往西郊,顧清寧可不敢再跟這男人說話了,太容易分心。
其實,讓男人分心的不是話,而是她這個人。
一路無話,沈墨也沒有再開口說什麼,對於剛才那一個小小的事故,他確實有一些不好意思,同時又有一些自責,坐在車裡的可是小妖,他不能讓小妖的安全再受到一丁點兒的威脅。
直到到達目的地,把車停下,男人才再次開口,他不急於下車。
“到地方了,走,賣人去。”沈墨清笑著,看向顧清寧,現在終於可以讓他看個夠了。
顧清寧給他一個白眼,看著周圍熟悉的景緻,微微搖下車窗,暖風帶著清新的空氣撲面而來,閉了閉眼,做一個深呼吸,好醉人的空氣。
“走吧,我們下車。”她才不怕他會把她賣了。
“你準備把我賣給誰?”兩人手牽著手,一路往山谷處的隘口走去。
沈墨今天帶她來到的,是那個曾經的小峽谷。這裡,留下過他們不少的足跡和所有美好的印跡。身邊這個男人,曾經帶她來這裡爬山捉魚,曾經就著幕天席地和漫天星辰向她求婚,從懵懂到深愛,峽谷和小溪,算是他們曾經走過的那段歲月的見證。
只是,後來一場槍戰據說把這裡都毀了,不知道現在是個什麼情景。
兩人說著話,已經來到了峽谷的入口。
“賣給我啊!”沈墨理所當然地說道,聲音裡是掩飾不住的得意和自豪。
他的小妖,當然也只有他敢接手啊!誰要是還想要,不妨來試試?!
“臭美!”沈墨的話,得到了顧清寧兩個字的評價。
不過,她現在倒是有些明白男人為什麼這麼說了。
☆、第492章 寧墨軒(一更)
原來,這裡已經重新做了修整,她記得沈墨說過,他已經把這裡買下來送給她了,現在,男人把這裡建成了一處桃花源,用來買下她,安放她,這麼說,也不為過。
顧清寧表面上看起來對吃穿住行沒有什麼太高的要求,舒適就好。那是因為她的起點本來就相對高一些,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