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浙一,初步斷定是腦溢血,已經送進手術室急救了,現在吉凶未知。
還好物業處曾爺爺留了一個電話,是他的律師的,他律師處又有幾個電話,其中就有我與小美,還有中山南路居委會的。
於是律師就趕緊通知了當事人,這不,熱心大媽與中山南路的一些鄰居都來了,小美也比我先到,正躲在角落裡一個人抹眼淚呢。
我連忙走過去安慰她,小美見了我,好像見到了親人一樣,一下撲到我地懷裡就哭起來,我雖然抱著小美,可是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這時,熱心大媽帶著一位中年模樣的西裝男子走了過來,那人遞給我一張名片,我一看,原來是樂華事務所的段律師。
段律師告訴我們,曾爺爺也是不久前才找到他們律師事務所,立了遺囑,由事務所保管著,又指定我與中山南路居委會為他地所有事務的全權代表,一切事情都由我們權衡處理。
我沒有想到曾爺爺會把這麼大的責任壓到我地身上,而熱心大媽雖然是居委會主任,也經常與曾爺爺接觸,但有關事情地瞭解還不如我,所以還要我來拿主意。
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不要報警。
據小區保安說,今天並沒有看到那個無賴進入小區,所以一定是翻牆進去地,至於曾爺爺的起病原因已經很明顯,一定是那個無賴潛入曾爺爺家向他要錢,曾爺爺不給或者給得少了,那個無賴便逼他,結果曾爺爺氣急而造成腦溢血,他本來心血管就不好,一下子又犯病了,那無賴見勢不妙,就翻了一通曾爺爺家然後拿了一些貴重物品溜走了,現在也根本不知道曾爺爺少了什麼東西,只有等曾爺爺醒來才知道了。
據律師說,這個事情比較複雜,如果報警的話,因為情況比較特殊,這無賴是曾爺爺的義子,而且曾爺爺也沒有當眾否認,而且在遺囑中也承認了,這樣,這事就屬於家庭糾紛,至於少了什麼東西也不得而知,警方也沒有相應法律條文來懲治他。
熱心大媽一聽道:“那不是反了嗎,上次林慧如就是給這傢伙害死的,這次要是再這樣,法不是沒有天理了嗎?”
律師尷尬地笑了笑道:“法律就是這樣,我也沒有辦法。”
我想了想道:“不是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嗎?好像這傢伙觸犯不止一條了吧。”
律師猶豫了一下道:“可是治安管理條例規定,公民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又尚未嚴重犯罪的,最多隻能拘留十五天。”
我一想道:“那正好,我們要地就是這十五天,或者哪怕五天也成,一個是給他一點教訓,另一個也是為了防止他在這幾天再來搗亂。”
律師點點頭道:“那好吧,這事我來辦。”
於是向小區的保安、曾爺爺的鄰居取證去了。
熱心大媽看了看我與小美道:“你們這一對也真是熱心,老曾經常說起你們,說沒有你們,他這下半輩子不知道怎麼過呢,他心裡把你們看得比自己的孫子孫女還親呢。”
我不好意思道:“大媽,我與小美只是同學關係。”
熱心大媽點點頭謐:“知道,當然是同學關係啦,不過也是能夠發展地對不對?”
小美這時羞澀的推開了我,掏出手絹擦去了臉上的淚痕。
我剛想說什麼,卻見急救室的門開了,一個醫生模樣的走了出來,大家連忙圍上去問病人怎麼樣了。
醫生沒有回答,卻道:“病人家屬呢,請進來。”
我與熱心大媽對望了一眼,一起走了進去,留下小美等在外面。
醫生關上門,對我們道:“我們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但是還是沒有辦法,現在病人已經處於彌留狀態,趕緊去見一面吧。”
我一聽真是一個晴天霹靂,曾爺爺好好的一個人,住進醫院不說,怎麼一下子便處於彌留狀態了,我真是一點思想準備也沒有,原以為進了醫院就沒事了。
熱心大媽更是慌亂,六神無主道:“這可怎麼好,這可怎麼好。
我連忙開門朝小美招手,然後三人趕緊跑進急救室去。
曾爺爺的眼睛雖然還是睜著,但是已經無神了,我與小美樸到他身上搖他喊他,也沒有任何反應。
醫生道:“好了,你們已經見過病人了,就請出去吧。”
說罷一揮手,上來幾個護士,連拉帶勸,將我們送到了外面。
沒有幾分鐘,護士就出來告訴我們,曾爺爺已經停止了呼吸。頓時,手術室外面地曾爺爺的中山南路鄰居都流下了傷心的淚水,小美更是哭得像個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