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花都美人 作者:擊水三千

不方便說話,陳思嫣不想說話,此刻她正想著怎樣結束就次參觀。下到一樓大廳,她道:“李風,我有事先走了,多謝你的陪同。”

李風皺下了眉頭,道:“我也要走了,一起吧。”

“這……”猶豫了一下,見周圍的行人都停著望她,不敢遲疑,點了點頭:“嗯。”

兩人穿過廣闊的大廳,從兩臺檢測機經過,出了圖書館。圖書館的程式也非常簡單,進時刷校園卡,走時從檢測機走,方便檢測你身上有沒有沒登記的書。

“你要去哪裡?”陳思嫣停了下來,語氣很直很硬,李風剛才那卡油行為讓她對李風的形象打了個半折,從可以戀愛降到只做朋友的程度。

“你去哪裡我就去哪裡。”李風笑道。

“哦。”陳思嫣皺了皺眉頭,突然間一聲呼叫傳來,是那三頭恐龍,她們站在右前方的研討樓大門揮著手。一個高一個矮一個瘦,三頭恐龍組成了方陣佇列,砰砰砰砰地衝了過來:“思嫣找你好久,師兄叫我們去參加一個研討會。”

“研討會?”不單陳思嫣,李風也遲疑。

“去了再說。”三頭恐龍架住陳思嫣就向對面的研討大樓奔去,李風停頓一下也跟上。研討大樓就坐落在圖書館旁邊,只有二層高,但進去後李風才發現還有一層是地下的。研討大樓是開會、辯論與講座的地方。李風剛進大門,就聽到吵鬧的喧譁聲與一陳又一陣半死不活的宣言。

“大學生應不應該戀愛?”李風走過一拐角,見到了那條掛在一間大廳門上的紅色標語,經過大門時,李風往內一望,才知道為什麼這麼熱鬧。只見一個大廳五六十人,在討論著大學生應不應該戀愛這個問題。分正方與反方,正方持應該戀愛的觀點,佔去了人群中百分之九十的觀眾,除下那百分之十的人就代表著反方,誓死捍衛大學生不應該戀愛這個觀點。

現場爭論得非常激烈,李風幾人從前門進去也沒人注意。也不需解釋,一見吵得熱火潮天的兩隊人馬,李風與陳思嫣就知道來這裡是幹什麼的了,在恐龍的指示下,陳思嫣選擇站在講臺左邊,那裡人多,多達四十多人,全部持“應該戀愛”的觀點。輪到李風時,他忖思了一下,最後在陳思嫣微微一驚的目光下向講臺右邊走去。

“這個風流才子他傻了吧?”旁邊的胖妞一口咬住一個紅蘋果,一面懷疑地望著李風。陳思嫣朱唇動了一下,但欲言又止。

一行五人,四人去了正方,只有李風一人來了反方,歡迎他的是八人的笑容與熱情。李風仔細觀察了一番,發現不贊成“大學戀愛”的人都長得有些特別,一個字:醜,醜得很激烈!

醜人難免自卑,這類人比誰都懷疑愛情,別人相信戀愛是大學的必修課,他們卻懷疑是否真的有一見鐘意這個詞。李風不醜,相反他認為他很帥,只是帥得不那麼明顯罷了。如此一站,給人感覺就是人猿群裡多了個小動物,禽獸堆裡出了個奧特蔓。

“據報道,大學的戀愛是死亡率最高的,因為兒戲與輕浮,一畢業就分手的現象年年都在校園裡上演著。”坐在李風旁邊一個大胖子站了起來。

“難道你戀愛時就想著將來怎樣分手?難道你戀愛時就體驗不到其他更有價值的感覺?難道你拒絕戀愛就是因為害怕悲劇?那我可以跟你們說,這輩子都別結婚了,省得以後離婚。”一聲落,正方四十多號人就開懷大笑。

“你……”反方的大胖子臉色難看,悻悻坐下,旁邊一位恐龍級的姑娘啪一聲站了起來,吼:“你吼什麼?咱們說的是事實,輕率的選擇導致悲慘的決擇,大學裡的戀愛不可靠……”

兩邊人馬又開始狂轟濫炸,一點文明辯論的意味都沒有,倒像個賣菜場,賣的買的都盯著那差距不大的價格爭得你死我活。李風並沒有任何反感,相反他喜歡這種熱鬧,在熱鬧中沉默是他的特點,此刻他雙手搭在桌上,認真地聆聽著各自的辯言。

“戀愛可以是催化劑,它能讓你進取,督促著你去愛人與去奮鬥,並最終打造出一個完美形象的你……”

“大學裡的戀愛是世界上最為潔淨的,沒有金錢的困擾,沒有世俗的虛偽,是最真摯的,是最單純的,要是這時不談,以後出去工作了還會有嗎?”

“對,大學應該要戀愛,雖然到最後可能黃了,但你也有了經驗,第二次戀愛時就懂得怎樣珍惜,懂得怎樣去愛……”

正方一連站起了三個人,滔滔不絕地叫喊著,特別是那個帶頭的帥哥,他站在那裡兩眼一瞪,以不可一世的姿勢俯瞰著眾生,目光經過陳思嫣時,卻呆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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