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就目前狀況來講,兩家合作是個兩全其美的好事:“天野”正等鍋灶做飯:“天然”又空有鍋灶而無米麵,兩下里拼湊到一起,正好解了兩家的燃眉之急,雖說“天然”現今兒走了黴運倒了血黴,也只是暫時的困難,過不了多久,就能夠憑著自身努力恢復運轉的,當前,村人們對“天然”的困境深表同情,正在積極想法籌措資金,準備重整旗鼓再次殺入市場,籌措資金的辦法,就是村人集資入股,全民參與運營,更為重要的是:“天然”除此之外,並非無路可走了,現在,已有幾家外地同行企業,正與她洽談,準備收購或聯營“天然”廠,共同啟動“天然”這部先進裝置,同闖市場呢?所以要先跟“天野”商談,一方面有個“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私心,另一方面就是鄉里鄉居的,也不能眼睜睜地看著“天野”轉型的事黃了,到頭來,弄得“天野”倒閉破產,可惜了不是。
沈玉花一直這麼喋喋不休地講說著,就是不切入商談的正題,好像她沈玉花還真成了“天野”的活菩薩了,並非因了“天然”走投無路才來跟木琴們談判聯營的,而是因為“天野”行將就木,特意施捨恩澤雨露來的。
鳳兒終是聽不下去了,她笑道,大姐吔,你也甭講啥私心,啥可惜的了,就把你的底牌亮出來吧!咱兩家,誰還不知誰人的家底吔,還是捅開天窗說亮話,爽快些吧!
沈玉花又把自家身價提了又提,把籌碼加到了不能再加的地步,直到提得沒了話可說,她才真正地切入了正題。
她提出:“天然”的創立,主要靠銀行數百萬的貸款完成的,村裡也投入了部分資金,從現實狀況來看:“天然”廠已成為全村人今後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唯一出路,因此,要想倆家能夠長久地合作下去,必須答應三個最基本的條件,一是“天然”的所有銀行債務,必須由“天野”廠獨立承擔,也就是說:“天野”要把“天然”目前的所有債務,無條件地轉移過來,同時包括“天然”此前欠下的所有集體和個人的債務,像鎮年初曾替“天然”墊付的貨款等類,從此:“天然”所有債權全部歸屬“天野”廠,不再跟北山一村有任何瓜葛,二是“天野”接手後,原有從業人員必須得到妥善合理地安置,即使今後再擴招務工人員,凡是北山一村的人,都得全單照收,並要安置在優越的崗位上,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企業若出現了虧損,責任應當由“天野”獨立承擔,北山一村不必為此承擔任何的經濟損失,企業贏利後的分成是,北山一村佔百分之五十五:“天野”只能佔百分之四十五,也就是說:“天然”控股權依然牢牢掌控在北山一村的手心裡:“天野”不過是替北山一村打工而已。
這是個徹頭徹尾的強盜條款,是以己之短,強攻別人之所長,且來勢洶洶咄咄逼人,在場的木琴仨人半晌兒沒有緩過神兒來,全都聽呆了。
杏仔搶先反應過來,他給沈玉花續上了熱水,坐下後便開了口。
他說道,嬸子,你可以盡情地把自己的意圖擺說出來,但也要聽聽俺們的想法,
杏仔說,頭一個就要弄清楚,誰才是這次合作的主體:“天然”已經到了破產倒閉的田地,不是“天然”來聯合“天野”,而是“天野”併購“天然”,這是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著的事體:“天然”以反客為主的架勢來搞這次合作:“天野”絕不會答應的,要想合作成功,就不能改變“天野”為主“天然”為輔的身價地位:“天野”廠擁有對“天然”的行政管理和生產運營的一切所有權:“天然”不得進行任何干涉,這是一,第二:“天然”提出的紅利分成比例是極不合理的,誰為主,誰就要控大股,拿大頭,因此,贏利的分成應該是:“天野”佔百分之六十:“天然”佔到百分之四十,就已經不錯了,同時,按分紅的比例來計算,此前“天然”的所有債務,也必須按照分紅的比例進行核算,各自承擔相應的債務,共同經營,風險自擔,萬一企業出現了虧損:“天然”就必須買自己的帳,絕不能一推二六五,淨撿便宜賺,做無風險的買賣,三是企業的現有從業人員:“天野”廠必須本著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和個人的能力條件,來妥善安置,人員安置的支配權,應由“天野”廠說了算,北山一村的人可以優先錄用,但絕不會養老,把企業辦成個養老院來。
杏仔這番針鋒相對的話,全說到了鳳兒的心坎上了,喜得鳳兒連連拍著茶几道,大姐,杏仔的話才合情合理呢?你連自己的身份還沒搞清吶,就想吞口唐僧肉來填飽自己的飢腸餓肚,也太離譜兒了吧!我看,你是沒有誠意跟俺們合作,是趁人之危下狠手呢?
沈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