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部分(2 / 4)

小說:地府預備役 作者:

全身漆黑之色,全身都是滑溜溜的黏液,全身都是血腥味。

第二天,金龍重傷而逃。就在林韻的眼皮子底下!

那個人卻沒有攻擊林韻,即使他比林韻強大了太多,也沒有順手殺任何人。矛頭直指金龍!

金龍開始瘋狂的在整個鬼國逃竄,而那個無手無腳的男人,則開始四處追殺,不死不休!(未完待續。)

第六百二十三章:孤獨的龍

金龍,是神物。是圖騰,也是一種信仰和崇拜。

而如今,卻狼狽的在冥界之中四處逃竄,朝不保夕。

狂傲了一生的他,終於明白了什麼叫做因果迴圈。

其實這一切,命中自有定數。從性格的角度,也能分析的出他此生必遭大禍。

在人間,無數民眾崇拜金龍,將它當做圖騰。

而世間獨此一條龍,卻更是讓金龍有一種與生俱的狂傲,他看不起任何人,瞧不上任何事,總覺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神仙。

他是鱗類之首,萬物之主,所有的生物看見他之後都要膜拜,都要跪服。而這,更加助長了金龍的氣焰。

在人間,他沒有天敵,沒有對手,誰也不會是他的對手。唯有地藏王菩薩能夠享福他,可是地藏王卻不會無故的去對付金龍。

曾經有一物也能降他,那就是諦聽。

可諦聽當年和金龍一樣狂傲,最終被地藏王變成一隻狗,整日在那座山上參悟世間最簡單的大道理。

如此一來,根本沒有誰會對金龍不敬,他總以為自己是世界之主,可以掌控任何人、動物的生殺之權。

高傲久了,是一種習慣。而在習慣之中,他卻肆意的揮灑著一種叫做‘殘暴’的墨水。

世界歷史上從來沒有永恆的帝國,因為當一個國家強大到一定程度之後,君王便會目空一切。如此一來會做錯許多事而不自知,從而導致起義,或者篡權奪勢。世間王朝興替,強者與弱者不斷的輪迴,這何嘗不能套用在金龍的身上?

古人早已有言:盛極必衰。

金龍強盛了數千年,這就是性格弊端。

在狂傲之中,他看不起天,看不起地。遇見九州冥界的趙文和,依然肆意昂著那高貴的頭顱,卻被趙文和教訓。這就是因。

他對待手下殘暴。並非心性如此,這依然是一種他自己無法意識到的習慣。他總覺得,你們不可能造反。

於是,他將厄折磨的生不如死。數千年前。厄得罪了他,他剝掉厄的一層皮。所以,厄的形象與蛟龍不符,他全身滑溜溜的,和泥鰍一樣。

厄放走了張珏等人。金龍再次剝掉厄的一層皮,讓厄變得全身血紅,只剩下嫩肉在表面。剁掉厄的四足。這是對一種生物最大的折磨了。這又是因。

金龍狂傲殘暴,可是卻沒有做到極端。萬事要做絕,古語又有言: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你要做好事,就不要半途而廢,不要去做一半就停止。這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待,其實是一種浪費時間,好事做一半。沒人會記住你的,這件事,你能得到的善果很小。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做好事做一半,這就是一種浪費投資。像是你投資一種商業品,投進去一半又收手了,那商業品就沒用了,廢了,你的資本那就打了水漂了。要麼不投,要麼投的果斷徹底。

古語還有言: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既然你不願意好事做到底,那麼作惡時,就將錯就錯,將一件惡事做到底吧。

金龍全憑喜好做事。總喜歡做一半就收手。從他對張珏就可以看得出來,他費盡心思送張珏一件羽衣,企圖讓張珏報恩,記住人情。

可是後來卻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反倒讓張珏倒打一耙,說金龍不要臉。送了好處。還背罵名。

這就是金龍。

性格決定一切。如果金龍做事果斷徹底,要對一個人好,就一直對他好,暫且不去想什麼回報的話,張珏對他的態度會是另外一種模樣。

要對一個人惡,就對他徹底的惡下去,那麼如今的厄便不會有機會在滿冥界追殺他了。

趙文和也有情緒,第二次雖然表面勝了,卻暗中吃了金龍的虧,怎能不記恨?這就又是因。

厄被剝掉兩次皮,剁掉四足,又要去冥界,這就又是因。

兩種因碰碰到一起時,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的現象就出現了。趙文和無私的傳授厄很多方式、法術,將厄當做殺人的刀,借刀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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