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部分(3 / 4)

小說:和校花合租的日子 作者:想聊

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在哪啊!

想到這他又疼很起那個楊勇來。md,你說你欠我一千萬直接給我不就好了,竟然拿著一千萬跑到北大交學費去了。可恨,真是太可恨。

要是一千萬在手,現在去買個房子不就萬事大吉?可現在倒好,渾身上下沒有一毛錢,想去個賓館都不行啊。

他鬱悶的不行,卻想到了解花語。這要是去她那裡住一晚,或者說讓仙子去她那裡,自己去大明星那兒,應該沒問題吧?

可就在這時,解花語也不知道從哪冒了出來,匆匆向家裡看去。

“花語,花語!”這就是渴了有人送水喝啊。看到解花語,林某人興奮地不行。

“林晚傑,你不在家待著這麼晚出來幹嘛?”解花語停了下來,猛然就看到仙子和林某人很親密的站在一起,頓時就惱了:“這女人是誰?”

二話不說,一甩胳膊就走了。

nnd,你得聽我說一句吧?林某人還想解釋來著,可她早已不見蹤影,這讓他鬱悶的發狂。

女人都是這個樣子,這丫頭把自己的一百億拿去都不還了,還敢這麼對我?要不去把她謀殺了,再把那一百億拿回來?

想想林某人還是算了。

要不我把天山雪蓮給拿出來賣掉?那樣的話,隨便賣個百八十萬應該可以的吧?

可那種東西是無價之寶,以後留著給自己女人、孩子用的,這不太好吧?斷了孩子的奶粉錢啊!

越想越憋屈,越憋屈他就越有種有理無處使的感覺,拉住仙子道:“算了,我們隨便走走。”這一走,他打算走到天亮算了。

反正以自己和仙子的身體,半個月不睡覺也沒什麼,最多顯得寂寞點罷了。

再趁這半個月內掙點錢,到時候說不定就能買得起房子,也不用吃這種苦了。

房子啊房子,我他媽什麼時候能買得起你呀?林某人的心滴血了。

“其實我知道有什麼地方可以睡。”仙子突然說話了,讓林某人歡喜不已:“你怎麼不早說呀?去哪?”

“跟我一起迴天山,然後你就做我爹的女婿,相信以你手段,一定可以征服他們的。”仙子臉上透露著自信,更顯得對林某人的信任。

算了吧,等於沒說。

雖然林某人也覺得天山很適合自己,但那不是自己地盤啊。而且慶安市有自己這麼多女人,京城也有,這要是扔下她們跑了,那損失多大啊?

這種傻事林某人做不出來,也不會去做,忙搖頭道:“這事以後再說,現在不急。”

仙子撇嘴:“你就是放不下她們!”

呃……仙子也會來這套了麼?我可是記得她以前說過男人三妻四妾很平常的啊。

林某人想要問,不過見她對這大都市留下迷戀的眼神,頓時就明白過來:敢情這丫頭這些天已經學會了都市生活,還知道一夫一妻的好來啦!

不行,要讓她快點回天山,培養封建糟粕思想去。不然到時候自己別搞定了娉娉她們,卻又搞不定她了,那多憋屈啊?

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說這是吃魚呢,還是吃熊掌呢?

自然兩者兼得才能顯示出我林大俠的厲害來。

林某人嘿嘿直笑,引得路人皆道“神經”,他這才反應過來:這還是大路上啊,可不能讓別人看輕了。

然後拉著仙子就繼續走。

都說娶老婆不能娶太漂亮的,不然容易招惹是非,還別說,這話立馬就應驗了。

仙子此時恢復了本相,那容貌,說冠絕天下都不為過。

林某人所認識的人中,除了神女水靈月和妖女外,誰人能和她比啊?便是玫玫都差了些。

水靈月那是賤人,林某人不把她當女人看,只視為仇人,所以不算。這樣一來,仙子和妖女就成了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了。

這最美的女人和一個帥哥走在路上,倆人看起來又那麼寒磣,要是沒人出來惹點是非,那才活見鬼了。

這不,立馬一個醉醺醺的男人,帶著三四個同樣醉醺醺的酒鬼就擋住了林晚傑的去路:“仙女啊!這可是我見過最漂亮的仙女了!”

“是啊,真他媽漂亮。你捏我下,看我疼不疼,有沒有做夢?媽呀,你捏這麼重幹什麼?”

另外一個哥們有點委屈,不是你讓我捏的麼,怎麼還怪我捏的重了?他有點小小蛋疼起來。

林某人不是個喜歡惹是生非的男人,而且他還是英雄,是榜樣,打架這種事也不喜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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