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辯解道:“小月月啊,做人要講良心。你說說看,你和娉娉是什麼關係,我和娉娉又是什麼關係?既然她把錢給我了,那就是我的,我現在把這錢給你,還有問題麼?”
“怎麼沒問題了?”小月月的羞澀早已拋之腦後,大聲道,“娉娉是我姐,你和我姐是什麼關係?你倆一沒拿證,二還非法同居,我倒是想問問,你倆什麼關係來著?”
擦,非法同居都搞出來了?林某人一頭冷汗:“小月月!你也不小了,說話得負責啊。我和娉娉怎麼就非法同居了?我那是租她的房子,合租,懂不懂?”
林某人突然想起自己社團寫的那個《和校花合租的日子》一書,自己和娉娉、蔣泳、唐思思她們住在一起,算不算也是和校花合租呢?
嘿嘿,沒想到這本書的原形竟然是自己啊,他就樂了。
他創辦神話社,因為主管泡妞□□,寫了泡妞秘籍,最後書名定名為《和校花合租的日子》。
當時他還掃了一眼,覺得裡面的故事和自己的很像,一時間並未太在意。
可現在才發現,那本書他孃的是連載的,這不就是騙那些學生的錢麼?我操啊,怪不得入社費越來越高,可自己卻窮的要死呢。因為錢都被娉娉她們拿去了啊!
越想他越是不爽,卻又無可奈何,只得唉聲嘆氣:“合租呀,多麼美妙的一個詞。你是不知道,每個月我還向她交房租呢。可憐我林晚傑為人一向正直,如今連公司的股份都沒了,變成了窮光蛋,你們還一個個壓榨我,天道不公啊!”
聽著他悲壯地訴說自己的一切,小月月不由感慨:“是啊,我還記得哥哥你一開始上學給我當家教老師的事呢。那時候你窮的要死,卻很有骨氣。雖然現在骨氣依然,但依然窮的要死。你說你怎麼就不能富有點呢?”
“我xx○○、○○xx啊!”林某人差點沒爆粗口。
就你還好意思說?當時老子富有的時候,第一時間想起就是我的女人,給你們每個人打了幾十億。那時候你們不說我好,只打電話問了下哪裡搞來這麼多錢。
現在倒好,還有臉問我為什麼這麼窮,我能不窮麼?
林某人為她們操碎了心,可一個個都不瞭解自己,他該怎麼辦?
有句話怎麼說的,賭債肉償,好,既然你們不瞭解我,那也別怪我不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