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最後,和原版有一部分差距……其實也不算差距,主要是不同的人演唱,就有不同的味道。
“OK,可以了。”林凡鼓掌道:“希望你們別辜負這首歌。”
音樂需要一定的天賦和靈感,才能創作出神作,但是隻要態度虔誠,肯用心去學,一定能寫出上得了檯面的佳作。
現在的華語樂壇,只要每張專輯都是佳作,就對得起粉絲的厚愛了。
神作什麼的,根本用不著,因為大環境在這裡,清一色的口水歌,殺雞焉用牛刀?
怒火樂隊幾位年輕人,對更年輕的林凡感恩戴德。
“阿木你放心,我們一定努力。”
“以前我們只是三四線小樂隊,勉強能餬口,是你給了我們機會,謝謝!”
“如果這次能一炮而紅,我們絕對不忘初心,堅持做好自己的音樂。”
“對,這就是我們的搖滾精神!”
幾人說著,眼淚都快流出來了,料想一路走來吃了不少苦頭。
林凡揚手道:“好了,別煽情了,我該做的都做了。你們慢慢弄吧,我就不打擾了。”
“哎,阿木先生,你別急著走啊,一起吃個飯吧。”
“雖然我們知道,只要你開口,請你吃飯的人,絕對從這裡排到長城,我們夠都夠不著,但是……請您給我們一個表示感謝的機會。”
“舉手之勞,談什麼感謝,加油吧,各位騷年。”
林凡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
怒火樂隊摘掉樂器就要去追,楊靈笑著搖手:“《我是憤怒》對你們來說,是改變命運的歌,但是對於阿木先生,也就提筆一揮的事情,回去吧。”
楊靈隨後便走了,留下一臉呆滯的幾個年輕人。
“這就是天才和普通人的差距嗎?”
“哎,遇到阿木先生之前,我覺得自己的音樂天賦還不錯,但是現在……還是好好當個鼓手吧。”
“我也是,安安分分彈吉他吧,以後再也不和阿浪搶主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