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
瑞恩·勞倫斯?
池歡覺得,還真得多虧她記性好,否則還真的想不起來這號人物。
【我告訴你池歡,你別以為得罪了我誰能護得住你,知道我男朋友是誰麼,他是瑞恩·勞倫斯。】
【他是Eleven的表叔的兒子,也就是Eleven的表哥,現在勞倫斯家族的大公子沒了,他就是最名正言順的繼承人。】
墨時琛表叔的兒子,勞倫斯拉出來用來混淆視線的炮灰。
就是現在名義上對付墨時謙和……害他出車禍的那個?
…………
下午,十號名邸。
池歡坐在陽臺上,仰著臉看著灰濛濛的,壓抑的蒼穹。
擱在旁邊的手機響了好一會兒,她才低頭懶懶的看了過去,但在看清楚來電顯示三個字的時候,視線還是不可避免的滯住了。
木頭墨。
他竟然還會給她打電話。
她伸手,將手機拿了起來。
嗡嗡嗡的震動始終沒有停止,因為她沒有點接聽。
直到通話被自動結束通話,男人的名字也跟著暗了下去。
但沒等她將手機放下,螢幕上又再次亮了起來,手機機身也跟著在她手裡震動。
她還是沒有接。
然後手機持續的震動了將近半個小時。
它響的時候,她覺得自己的心被死死的攥住了,難受得窒息。
它終於停止了震動,她先是湧上一股悵然若失的感覺,然後又覺得自己心裡空蕩蕩了。
最後,她還是擱下了手機,也不管天氣有多冷,就這麼側臥著在睡椅上躺了下來。
…………
直到傍晚,她再度被手機的震動聲吵醒。
她拾起來看了一眼,是經理,蹙了下眉,還是懶洋洋的接了。
“出來了嗎?”
“嗯,差不多了吧。”
“那好,你可別遲到了。”
她紅唇扯了扯,“知道了,只要我去了,電影就能繼續,是這樣的沒錯吧。”
“沒錯沒錯,就是喝酒吃個飯而已。”
喝酒吃個飯而已?
真當她是剛剛入行的什麼都不懂的新人麼?
掛了電話後,她還是拿著手機起身往屋子裡走。
化妝,換衣服,收拾包,最後拎起車鑰匙出門。
地下停車場。
白色的法拉利剛將車開出車位轉了個彎,踩下油門後還沒開始提速,前面一輛黑色的車突然從前面冒了出來。
她一驚,果斷而迅速的踩下了急剎車。
在距兩輛車距離不到半米的時候,法拉利才堪堪的停了下來。
池歡兩隻手緊緊握著方向盤,有幾分驚魂甫定的呼吸急促。
難道墨時謙把她身邊的保鏢都撤掉後,馬上就有人來找她麻煩……
這個念頭還沒有從大腦中掠過,她就無意中看到了擋在了她前面的車,以及推開車門,從車上下來的男人。
池歡的手指一下就握緊了。
他到底是多不把自己的身體當回事?
墨時謙雖然下了車,但並沒有朝她走過來,只是一言不發的站在那裡,透過擋風玻璃,靜靜的看著她。
他的車已經擋住了路,她只能下車。
僵持了大約三分鐘後,池歡推開車門,包裹在長靴裡的腳落在了地上。
地下停車場很安靜,所以她的腳步聲很清晰。
墨時謙看著她的模樣,有幾分失神。
她身上穿的是紅色的大衣,長長的深色的捲髮,讓她看起來更加的嫵媚和風情,原本就很精緻的五官上妝之後,很容易讓人生出驚豔的感覺。
很久沒有見過了,這樣美麗冷豔,似乎裹著一層看不見的硬殼的池歡。
她仰著臉看他,“找我有事嗎?”
男人淡淡的問,“為什麼不接電話?”
“我們分手了,不接你的電話很奇怪嗎?”
“我記得,你當初跟莫西故分手後,也會接他的電話,甚至還曾經跟他一起去吃飯。”
“你記性真好。”
“沒過去多長的時間。”
池歡微微的別過臉,語氣疏懶,“說吧,特意從醫院裡跑來找我是為了什麼?”
墨時謙低眸,除去眼神過於深邃和專注,臉龐淡漠而冷峻,挺拔站著的身形也看不出病態,佇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