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裡的人,全部上岸。”
碼頭上一警察舉著喇叭喊話。
沈浩率先起身,牽著卓玲的手,走出艙室,登上碼頭,與此同時,一名貌似級別很高的警察,在一大群人簇擁下,來到沈浩面前,出示拘捕令,然後用英語大聲道:“我是警察總長助理,康鐸,由於你涉嫌故意傷人,謀殺,多重罪名,我奉命拘捕你。”
第六百六十七章 引渡
警察總長。
T國警方最高長官。
警察總長助理,可不像老闆或明星的助理,類似秘書保姆,而是級別不弱於副總張的實權官員。
T國警方派出重量級的人物,是對沈浩的重視,同時展現一種積極配合的態度,給共和國方面、給大使館、給聶家看。
沈浩漫不經心瞥了眼拘捕令,無論在哪個世界,這廝都是警察局的常客,早已習慣這種陣仗。
卓玲無比緊張,死死拽著沈浩衣袖,怕心愛的男人一去不復返,沉默幾秒,衝著康鐸喊:“你們也把我帶走吧,我要跟他在一起。”
康鐸搖頭。
李志芬,卓玲表弟李旭趕忙上前勸卓玲冷靜。
其他人不知所措處杵在碼頭上,沈浩被捕,意味著聶家報復的開始,帶給他們不小的壓力。
“我不會有事,最多三天,他們就得放了我。”沈浩轉臉瞧著卓玲,邊說邊笑,從容自若。
可在卓玲親友看來,沈浩是故作淡定,純粹在安慰卓玲。
卓玲仍不放手。
“我向你保證,最多三天,我一定出現在你身邊。”沈浩說完,溫柔而深情的親一下卓玲額頭。
聽到沈浩這話的康鐸,以及康鐸的下屬,全皺起眉頭,顯得不滿、不悅,覺得沈浩太自信,太不把他們T國警方當回事。
“我等你。”
卓玲話音未落,不顧碼頭上那麼多人圍觀,抬雙臂,緊摟沈浩脖子,熱吻沈浩,吻到氣喘吁吁。
卓玲的親友大多錯愕。
他們第一次見卓玲如此不顧形象主動熱吻一個男人。
兩人分開,沈浩轉過身,笑意深沉著對康鐸道:“你們拘捕我,比拘捕萊坎的後果還要嚴重。”
萊坎。
名副其實的緬北王。
擁有一支戰力強悍裝備精良的軍隊,還掌控著十萬民兵,隨時可以封鎖湄公河,甚至讓T國邊境不得安寧。
沈浩,只是青聯幫的幫主,既威脅不到T國航運,又擾亂不了T國邊境,怎麼能跟萊坎相提並論?
這麼認為的康鐸,把沈浩的話當笑話,嗤之以鼻後喝令下屬:“把他帶走!”
沈浩被警察“請”上一輛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