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還有計劃排表……
隋心眨了眨眼,臉上燒紅,嘴上卻開始裝傻:“是啊,我就是遲鈍,特別遲鈍,所以你要多遷就我一下,等我緩過來再……還有,我腿太短了,走路沒你那麼快,你的一步就是我的兩步,我追得很辛苦。”
鍾銘凝視著她,末了緩緩笑了:“很辛苦,有多辛苦。”
“總之,你要是走得太快了,我追不上,就不追了!”
那雙幽黑的眼中的笑意越發濃郁:“好,我會放慢步子,等你追上來。”
隋心點了點頭,但很快就覺得哪裡不對。
可是還來不及反應,就見鍾銘目光緩緩向下移動,專注的劃過她包裹在牛仔褲裡的下半身。
也不知道他那種眼神是幾個意思。
然後,就見鍾銘矮下身子,伸出一隻手,張開手掌貼上她的大腿。
隋心倒吸一口氣,連忙要去拽他:“你幹嘛!”
誰知鍾銘卻一本正經的說:“你剛才說腿短,我來比比,看看我每一步要邁多大,你才能跟上。”
“不,不用了,我隨便說說的。”
隋心邊說邊去擋那擦過牛仔褲的指尖,所到之處皆感到一絲燥熱,走廊裡雖然沒有人經過,但她仍羞得不知如何是好。
——
與此同時,鍾銘動作一頓,目光越過她的小腿,望向牛仔褲下的那雙小皮靴,腦海中晃過上次在家裡看到過的那雙細白的腳,微微蜷起的腳趾,透明且呈現粉紅色的指甲蓋。
嘴角微勾:“哦,原來不是腿短,是腳太小,我記得是35。”
隋心臉紅的已經快滴出血了。
鍾銘評頭論足了一番,這才滿意的抬眼,神色卻是再正經沒有了:“這麼小的腳,難怪平衡感那麼差,看來非得有人拉著你走才行。”
然後,鍾銘就握住她的手,濃密的睫毛輕眨了一下:“手也這麼小,要更用心才能抓得住,否則一不小心就被溜掉了。”
真……真是沒見過這麼臉皮厚的人,說這些話,還選在這個時間,這個地點……
又是這麼稀鬆平常的語氣,好像如果她想歪了就是思想不夠純潔……
——
這時,就見自拐角走過來一個熟悉的身影,蓬鬆著頭髮,身上隨意套著皮衣,斜挎著包,手裡來拎著一袋子與形象不符的少女向零食。
咦,是方町?
鍾銘也看到了方町,微微挑眉。
方町走上前時,兩人已站起身,只聽他一照面就問:“剛才你們在幹什麼?”
鍾銘的目光緩緩掃過方町手上的零食袋,不動聲色:“你呢,拎著這麼一包東西,來找人?”
隋心一怔,這才想起來剛才的約定,張了張嘴剛要說話,可方町卻突然笑了起來,先一步開口。
“原本是的,不過被放鴿子了。這還是我人生裡頭一次體驗。”方町說著,就將零食遞給鍾銘:“給,便宜你們倆了。”
鍾銘接過,看了一眼就遞給隋心。
然後,又聽方町問道:“你今天怎麼這麼閒,工作不忙?”
“再忙也要抽出時間過來看一下。”鍾銘邊說邊掃了一眼低著頭的隋心,意有所指道:“內憂外患,得盯緊一點。”
隋心剛鎮定的情緒,一下子又亂了起來。
方町掃過兩人,轉身就走,頭也不回的說:“好不容易湊到一起,去吃飯?”
“好,你請客。”
——
中餐館裡還沒有幾個客人,諾大的前場只有兩三個服務員,窗邊和桌上都擺著綠色室內盆栽,白色底繡有圖案的桌布已經被洗的有些舊了。
這不是三人頭一次聚在一起,只是自從來到溫哥華,彼此的生活和工作落差太大,比起在國內三不五時的聚在一起,這還是來到溫哥華之後的第二次。
上一次是在方町駐唱的pub裡,根本來不及敘舊就迎來了那場激烈的打鬥。
隋心捧著選單,看似在研究上面的菜色,實際上卻是在走神,然後抬起頭打量起這個氛圍。
腦海中也不由自主的浮現出上次和方町的不歡而散。
“如果我現在告訴你,鍾銘就是鍾家那個老二,而且鍾家決不允許麻雀飛上枝頭的事發生。那你還會喜歡他嗎?”
“會,當然會。就算他是,就算鍾家不允許麻雀飛上枝頭的事發生,這和我的喜歡又有什麼關係。喜歡和在一起本來就是兩回事,就像是那句話說的一樣,‘我喜歡你,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