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定格在他迷人的笑容上,然後與此刻眼前的他的笑臉漸漸重合在一起……
我大驚:“原來我早就見過你!”
他淡淡地看我一眼說:“你終於想起來了。”
我:“……”
被他這麼一證實,我瞬間覺得整個世界都不真實了,我竟然、竟然八百年前就遇見這個妖孽了,我們以前就認識,還早就認識了,可是竟叫我給忘了,忘了也就罷了,如今又給想起來了,真是敗給了我的腦回路!
不過細節我還真不記清了,只記得他那個驚為天人的笑,還有我犯花痴和他聊了一火車皮的話,激動之時,我好像還把自己剛出版的《封神Ⅱ》拿出來炫耀來著,最後還寫了祝福語什麼的贈送給他了……
“你還答應做我女朋友了。”他補充道。
什麼?我不敢相信,當年的我是有多飢渴啊?
“還要了我的電話號碼,但是你從來沒打過。”他又補充了一句。
這我倒是有點印象,不過後來因為馮少半路來劫的緣故,我提前下了車,見他睡得正香也沒打擾,留了張紙條就走了,結果下車沒多久我手機就被人偷了,號碼什麼的自然沒記住……一頓周途勞累後,我好像連他也給忘了。
我說去應聘的時候,怎麼會覺得丫這麼眼熟,原來我們早就相識了一場。
“就知道你把我給忘了,沒記性!”他表示鄙視。
我只好說抱歉啊,不過他也沒生多大氣,只是摟著我說,這一次,你要是再敢忘了我,就是追到天涯海角我也會纏著你。我乖乖點頭,拍拍他的肩膀道,您就放寬心吧,就是把我自己忘了也不會忘了你的。
他就笑了,笑容和多年前的那個他一樣好看。
天曉得我們會再次相遇,緣分真是個神奇的東西。
我這樣感慨著,靜靜地枕在他的肩上,看著窗外呼呼而過的樹木,伴隨著轟隆隆的火車,記憶開往我們最初邂逅的地方……
作者有話要說: 到這裡正文部分就結束了,七年前的那場邂逅在後面的番外裡,謝謝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