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1 / 4)

“一刻鐘就到。她叫我在電話上等一會兒,她馬上就回來。她顯然又打了個電話,回來告訴我她的最好指示,要我把你留在辦公室裡,直到有人找到我秘書那裡詢問一件有關蘇黎世的事,然後,當你離開的時候,點下頭或做個手勢把你指給那人看,因為不能出差錯。那個人當然來了,然而,當然啦,你根本沒來,所以他和他一個同伴在出納的櫃檯前等候。聽了你的電話說你準備去倫敦,我便走出辦公室去找那個人。我的秘書把他指給我看了,我就去告訴了他。以後的事情你都知道啦。”

“你有沒有因為還得有人來辨認我而感到奇怪?”

“不是奇怪,而是覺得過分。卡片是一回事——電話,不見面的聯絡——可是直接參與。公開的,就象這件事現在的情況,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我對那個女人也這麼說。”

“她怎麼說?”

達馬克清了清嗓子。“她明白表示,她所代表的一方——實際上卡片本身已經證實了那一方的地位——會記住我的合作。你看,我什麼也沒保留……他們顯然不認識你的相貌。”

“一個曾在蘇黎世見過我的人在銀行裡面。”

“然而他的同事們不相信他的眼力,或者也許不相信他認為他所看到的。”

“你為什麼這樣說?”

“只是一種觀察,先生。那女人的固執。你必須懂得,我堅決反對任何公開的插手,那不符合卡片的規矩。她說沒有你的照片。顯然撒謊,當然啦。”

“是嗎?”

“當然。所有的護照都有照片。哪有移民局官員不能收買或者欺騙的?在護照管理室十秒鐘,一張照片的照片。辦法是有的。不,他們犯了一項嚴重的錯誤。”

“我想是的。”

“而你,”達馬克繼續說,“剛才還對我些別的事。是的,你應該給我很好的酬謝。”

“我對你說過些什麼?”

“你護照上的名字不是賈森·伯恩。你是誰,先生?”

賈森沒有立即回答;他又在轉手中的酒杯。“是一個可能給你一大筆錢的人,”他說。

“完全足夠了。你只是位姓伯恩的客戶。而我必須謹慎行事。”

“我想要紐約的那個電話號碼,能給我弄到嗎?會給你一筆可觀的賞金。”

“但願我能,我看沒有辦法。”

“卡片上可能有痕跡。用低倍的放大鏡就行。”

“我說了消掉,先生,不是劃掉,是消掉——它被裁掉了。”

“那麼還在蘇黎世的什麼人手中。”

“或者已經毀掉。”

“最後一個問題,”賈森說,現在他已急於離開。“它正巧關係到你,是唯一能使你得到酬金的途徑。”

“這個問題當然只好聽一聽。是什麼?”

“如果我不打電話就在瓦洛阿露面,事先也沒有告訴你說我要來,你是不是要再打個電話?”

“是的。不能不理睬,那張卡片,它是有權勢的董事會會議室發出來的。誰不理睬它就丟掉飯碗。”

“那麼我們怎樣才能拿到我們的錢?”

達馬克噘起嘴。“有個辦法。缺席提款。填好表格,書面指示,由一家正式的法律事務所證明和鑑定,那時我就無權干涉了。”

“然而你還是要打那個電話。”

“那是時間問題。如果一位曾同瓦洛阿多次打過交道的律師打電話給我,譬如說要求我準備若干張支取一筆他已經證實手續完備的國外匯款的本票,我一定照辦。他會說他即將把填好的表格和不記名支票送來,這在稅收太高的今天並不是罕見的做法。一個信使會在業務最繁忙的時間帶著那信件前來,我的秘書——一位可尊敬和可靠的多年僱員——會直接把表格拿進來給我副籤,信由我簽名。”

“毫無疑義,”賈森打斷。“同另外一些需要簽字的檔案一起。”

“對了。然後我才打我的電話,也許在打電話的時候目送那信使帶著他的公事包離開。”

“你是不是湊巧想起巴黎哪個律師事務所的名字?或者某位律師?”

“巧了,我正好想起了一個。”

“要多少錢?”

“一萬法郎。”

“很貴。”

“一點也不貴。他從前是法官,有身份的人。”

“你呢?我們來商量一下。”

“我說過我這人通情達理,由你來決定。既然你提過五位數,從五開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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