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3 / 4)

小說:離別的鋼琴奏鳴曲 作者:水王

耶。”即便他們說了一堆,我幾乎都沒在聽。

該怎麼做……怎麼做才能修理到她呢?決定了,就讓她見識見識吉他彈奏搖滾樂的厲害好了。但是又不能把CD硬塞給她聽,這樣的話——

好不容易從堆積如山的CD中找到查克貝瑞的專輯,放入隨身聽之後,我把耳機塞進耳朵。

那天下午的課就在他的歌聲中度過了。

放學後飛奔回家,但是忘了要輕輕推開大門,結果屋子裡的CD像山崩一樣坍了下來,我把CD重新堆疊整齊,脫下鞋子走進走廊。裡面的客廳傳來布魯克納的作品。

“哲朗,我有話跟你說!”

開啟客廳的門,哲朗的膝上擺著筆記型電腦,正在沙發上飛快地寫稿。他這麼用力地敲打鍵盤,電腦應該很快就壞了吧。

喇叭傳出雷鳴般的定音鼓連擊,哲朗也配合節奏“噠喇喇喇喇”地敲著鍵盤,好像完全沒注意到我回到家似的。所以我毫不留情地關掉音樂,哲朗整個人從沙發上滑下來。

“我兒,你做了什麼?這世上最令人不愉快的事就是交響曲聽到第三樂章時被打斷,這以前就告訴過你了吧?”

“人生的第三樂章被打斷的中年男子還敢說這種話?”

“哇,小直弟弟,你打哪邊學到這種罵人的話?爸爸我好傷心啊……”從你的樂評上讀到的啦!

“好了好了,你偶爾也要認真點聽我說話吧?別光躺在那,坐下來好好聽——別跪坐在電腦上啦!想壓壞它啊?”

怒吼、大罵一番之後,我終於讓哲朗轉換成聽人說話的姿勢。

“有要緊事想跟我談嗎?”

“嗯,家族會議。”

“什麼事啊?我現在可沒有再婚的打算喔!不過如果是千晶那樣的女孩子就會考慮一下。”

“少在那邊說夢話了你這個罪犯。這個世上不會再有第二個人有興趣和哲朗你結婚的啦!而且我要說的不是這個!”

“這次又想買什麼了呢?”

哲朗的口氣突然正經起來,反倒是我嚇得噤口了。

“有想要的東西吧?”

“呃……啊、嗯。”

冷靜下來之後,我在沙發上坐下來。

雖然我理所當然地掌握家中經濟大權,卻不代表我可以任意花用,要買貴重物品的時候就必須召開家庭會議。

“我……想要一把……吉他。”

“家裡不是有一把嗎?”

“你去看棒球賽的時候拿著吉他亂揮,結果弄壞了啊!你不會忘了吧?”

這種不珍惜樂器的人有資格評論音樂嗎……?

“……為了女生?”

哲朗突然這麼問道。

“啊?什、什麼?”

“男人突然想要吉他的理由只有一個吧?想要受到女生的歡迎啊!”

“怎麼可能啊?快跟全世界的吉他手道歉!”

“不老實承認的話我就投反對票。”我沒話說了。這個人怎麼這麼惡劣啊!

“你以為吉他要花多少錢才買得到啊?不花個五、六萬圓是買不到像樣的吧?你可以自由花用的錢,現在應該也只有兩萬圓左右吧?”

“為什麼你只有這種事情記得特別清楚啊?”

我板著臉,深深坐進了沙發裡。

“要不從現在開始自己賺錢啊!你再幫我寫嘛。”

哲朗用力地將桌上的筆記型電腦推向我這邊。

“不……不要再做那種事了啦。”我把電腦推了回去。之前截稿日快到時就幫哲朗代寫樂評,原以為中學生寫的專欄才不會被刊登在正式的音樂雜誌上,結果編輯部還真的採用了。大概是哲朗多少有加以修飾的關係吧?話說回來,那雜誌真的沒有問題嗎?自那次以後,我的文章就常常刊在雜誌或CD封面上,而哲朗則會把當次的稿費全數給我。

雖說如此,代筆的稿費並未就此變成我的零用錢。哲朗說:當中有三成可以自由使用,剩下的七成要併入家用。我曾向他抗議:“為什麼自己賺的錢不能全數自由使用?”他總會回答我:“因為我也是這樣啊!”讓我無法辯駁。也因為這樣,要使用超出額度的費用購物時就得開家庭會議。

換句話說,我代寫的稿件越多,就越不需要開這樣的家庭會議。話說回來,完全沒發現自己刊載中學生文章的音樂雜誌又該怎麼辦呢……?再說我現在就想買吉他回來練習,而稿費最快也要兩個月後才會收到。

“大家對你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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