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個超常之處,那就是他的力氣很大,抵得上好幾個人,但即使如此他也難以養活這些孩子們;於是在1795年他鋌而走險,跑到了一家麵包店偷竊了麵包,因而被判了五年苦役。”
“就因為偷了幾塊麵包,他就被判了五年苦役?”夏露大感驚訝,忍不住再問了一次。
畢竟,在楓丹白露那藍天綠水、珠光寶氣、宛如仙境一般的世界裡,是絕不可能有這種怪事發生的。
呵,再怎麼伶牙俐齒,終究只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大小姐啊……看到夏露如此“大驚小怪”,沙威禁不住在心裡冷笑。
當然,心裡冷笑歸冷笑,但他當然不敢對夏露表露出半分不敬,於是他仔細向解釋了其中的緣由。“他被判罪是在1796年,那時候整個法國都處於劇烈動盪當中,饑荒、戰亂、貨幣貶值,什麼倒黴事都碰上了,社會極度動盪,甚至到處還有土匪,為了整頓社會秩序,國民議會和革命政府決心使用最強硬的手段,因此當時法律執行得格外嚴厲。”
說到這裡,沙威輕輕攤了攤手,“這位冉阿讓先生不止是偷竊,他犯了更嚴重的罪——他用工具破壞了店主的房屋、然後入室行竊,這都屬於法律上的加重情節。至於他偷的東西價值多少反而在其次……比起當時那些被直接槍斃的盜匪來說,他僅僅被判五年苦役已經算是走運了。”
沙威的解釋,具有一定的邏輯合理性,至少讓夏露稍稍認同了他的觀點。
亂世當用重典,在那個極度混亂的時期,法律必須比平常更加無情。
可是,即使如此,為了一塊麵包,真的就該被判五年苦役嗎?一個人為了養活自己飢餓而且年幼的外甥子女,去偷竊麵包,真的有這麼不可原諒嗎?真的就必須用苦役來償還嗎?
夏露又看了看此時餐桌上精緻的甜點和餡餅,這些食物色香味俱全,而且大部分肯定吃不完只會被倒掉,一時間她深刻地感覺到了社會的諷刺。
社會的罪孽,似乎比這個冉阿讓的罪孽更加深重。
“那後來呢?坐了五年牢之後,他又怎麼成為了您一生之敵?”夏露勉強壓住了心中的煩躁感,努力用平靜的語氣追問對方。
“首先我要糾正您一下,他不是坐了五年牢,而是十九年,因為每次服刑到了中途,他就要越獄,連續四次越獄失敗,每次都給他追加了刑期,最後這個倒黴蛋服了足足四倍的刑期。”沙威一邊說一邊冷笑了起來,“他的所作所為,一方面足以體現出他的怙惡不悛,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他膽大妄為,蔑視一切法律和原則。”
夏露對此也有點無力吐槽。
畢竟她也無法想象,每次只剩下一兩年刑期了,這個人為什麼非要越獄給自己徒然增加了十四年刑期。
“坐了十九年牢之後,他終於出獄了,然而他的本性卻沒有因此改變,他跑到了一座名叫迪涅的小城,再次偷竊和搶劫,然後在被抓捕之前逃亡,接下來許多年,他杳然無蹤……直到最後,我在一個名叫濱海蒙特勒伊的城市逮住了他——您猜怎麼著?他這些年當中改名換姓,給自己換了個馬德蘭的姓氏,然後改進了當地製造業的生產工藝,因此發了家,成為了一個富有的工廠主,因為他在實業上的成就,他甚至在1821年左右得到了當時波旁內閣的表彰。
他還用他的錢到處施捨,換取名望,最終竟然成為了這個城市的市長,在市長的任上他政績斐然,居然用更少的徵稅成本就讓城市上繳了更多的稅收,又一次得到了政府的表彰……嘿,真是一個了不起的惡棍!但即使如此,我最後還是逮住了他,揭穿了他的身份,讓他無所遁形——”
“如果他真的有這麼厲害,那為什麼還要揭穿他呢?”夏露冷不丁地問。“就讓他繼續當市長造福一方不好嗎?”
這個問題,讓沙威一下子有些愣住了。
“小姐,不管怎麼樣,他是個罪犯,罪犯不能當市長而是應該被繩之以法,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接著,他反問夏露。
“可是,別說市長了,朝廷裡不也充斥著罪犯嗎?”夏露有些對此不以為然,“您想想,當初亨利四世為了爭奪王位,站在新教徒一邊發動叛亂,讓法國打了三十年的內戰;而大孔代親王,為了個人的權位,也對太后和路易十四發動了叛亂,甚至還勾結了西班牙人入侵法國,讓國家生靈塗炭……這個冉阿讓犯下的罪過,比得上亨利四世或者大孔代的萬分之一那麼多嗎?那麼,如果亨利四世和大孔代都能夠得到世人的原諒,甚至得到世人的讚頌,那位冉阿讓先生又為什麼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