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3 / 4)

小說:婚不守舍 作者:宮本寶藏

了,我就會讓你勝訴,但你必須配合我。”

施顏放了很大的心,忙不迭點頭應下,“好的,我儘量把她帶過來。”

崔律師又交代她起訴書有一些影印件需要準備的,身份證、結婚證和房產證之類的,越齊全越好,讓施顏準備一下,讓她第二天再來。

施顏走的時候隱約聽見有人叫她崔主任,確定了她來時的猜測,這家律師事務所確實是這位五十多歲的崔女士開的,板嘉東又一次幫了她一個大忙,欠他的真是越來越多了。

至於感情,那是她一直不敢想、也沒有想的事情,有私心,也有懦弱。

走出大廈,車輛川流不息行人熙熙攘攘,施顏抬手,發現不知何時手心已經出了汗。

其他都好說,房產證是個問題,有些城市可以進行網上查詢,輸入產權人姓名和產權證號就可以,但阜賓市還查不了,施顏還把鑰匙還給朗陽了,沒辦法回家去拿。施顏想了想,向她媽要了鑰匙。她和朗陽結婚的時候就給過雙方父母各一把鑰匙,意思說他們的新家,也是雙方父母的家,隨時都可以來。只是她不知道的是,施筱雅也曾用過這把鑰匙。

施母本不想給施顏鑰匙,不想她女兒再和朗陽有任何關係,但聽施顏說是回去拿房產證的,律師要用,一聽可能涉及到離婚爭財產問題,就給了。

施顏回到那個家後,特別心煩,房子變得很乾淨,想必朗陽請了家政,可她偏就覺得骯髒。

施顏忍著噁心,翻開他們家放著證件的抽屜,結果卻沒有房產證,翻了其他抽屜和衣櫃也沒找到,她突然臉色大變,想到是不是被她婆婆給收走了。

施顏和朗陽鬧離婚的事,雖然兩人鬧得很僵,但施顏始終沒有和她婆婆戳破臉,沒有太猶豫,便去了電話。

寒暄著,聽了婆婆說的“夫妻哪有什麼隔夜仇”的理論好一會兒,實在聽不進去了,她試探地問:“我想用房產證辦些東西,房產證在您那嗎?”

果然她婆婆說在她那,隨即又支支吾吾地反問她:“你要辦什麼,證還不在我手上,一時半會兒拿不回來,你是要辦什麼?”

“證不在您手上在誰手上?”施顏皺眉。

她婆婆卻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一瞬間,施顏就想到了她婆婆可能辦了過戶。

施顏掛下電話就立即把電話給朗陽打了過去,質問朗陽是什麼意思,就算房子不是她買的,至少也要知會她一聲。

朗陽對此毫不知情,聽見施顏的質問,趕忙說他會問他媽。

“朗陽你總是這樣!”施顏說完這話就住了嘴,“算了你什麼樣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好自為之吧,法院那邊很快就會通知你了。”

“你起訴了?”朗陽臉色大變。

“是。”施顏冷笑著說:“或者現在又多了財產惡意轉移的證據,你們朗家行,真行。”

“不是顏顏,你聽我解釋……”

又是這句萬年不變的解釋的詞,施顏聽得心煩,不等他俗套的解釋,收了線。

施顏真是被他們朗家人氣得不輕,她還沒離婚呢,他媽就揹著他們二人辦了房產過戶?

施顏剛和朗陽談戀愛的時候,還沒有感覺到朗陽有些像“媽寶男”,畢竟那時候她跟她婆婆接觸不多,也沒有在跟朗陽的交談上有過太多關於他母親的內容,直到結婚後,這種感覺日益突出起來。

朗陽很多事情都以他媽媽為前提,有時她和她婆婆有了矛盾,朗陽最常說的話就是“我媽不容易,你孝敬她點兒怎麼了?”

可問題根本不是出在孝敬不孝敬的問題上,她施顏長到這麼大,活到這歲數,還沒有人說過她不懂禮貌不懂孝敬,然而就是在婆媳關係上永遠她的錯。

一次,她徹夜與朗陽交談這個問題,朗陽終於明白了些問題所在,在那之後朗陽的“媽寶男”的性格輕了些,施顏又漸漸發現她婆婆也有這個問題,永遠把朗陽當作沒長大的孩子對待,需要兒媳婦上得廳堂下得廚房,一定要把他兒子照顧到位,把兒媳婦兒當作傭人沒差,她和朗陽有時吵了小架,她婆婆也定然要來責怪她,堅信她兒子絕對沒有問題。

這麼想著,施顏真是後悔當初一根筋,為了所謂的愛情,嫁入了一個這樣的家庭。

有些雞湯說得真的沒錯,嫁人不是兩個人的事,是一家子人的事,否則就算夫妻二人感情再好,在面對整個家庭這些瑣事時,感情真的會被磨得越來越淡,身心俱疲。

☆、第35章

朗陽回家跟他媽到底是大吵了一架,他和施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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