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主動。
我給他看我給希望工程的捐款,把小孩子寫給我的信給他看。他和我聯名資助了貴州的兩個小孩兒讀書。他經常過來給狗狗送狗糧。我經常去看他打籃球,在籃球場邊畫素描。真奇怪!我畫素描不再是為了給別人看,我只是想畫下他。我甚至不再重視表現形式以及是否美麗,只是努力抓住霎那間的感覺,可他反而對這些素描愛不釋手,他的眼睛中已不僅僅是心上。
帶狗狗出去玩,我用小提琴學者狗狗的叫聲拉琴,和狗狗一唱一和,我不優雅,也不美麗,他卻望著我大笑。
情人節,他給我打電話,約我出去。我問:“你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嗎?”他說知道。我同意了。我真的開心,從沒有想到我會因為一個男孩子能約我出去而開心,這種感覺讓我惶恐,可它多麼甜蜜。
快樂嗎?這種感覺是快樂嗎?我覺得自己不是自己。我習慣於將自己藏在黑暗中,窺伺、分析他人,而他卻帶著我在陽光下奔跑。加州的陽光太燦爛了,而他比加州的陽光更燦爛。
我停下來,放下手中的咖啡,換上酒,喝了幾口後才能繼續。
和他告別,我已經走到檢票口,他又突然把我拽回去,吻我。我不習慣於把自己的內心暴露在人前,只讓他輕輕碰了一下我的唇,就推開了他。他就像一個太陽,可以肆無忌憚地表露自己,我被他的飛揚和光明所吸引,卻不習慣於他的直白與飛揚。我也飛揚,但是我的飛揚是可以營造的,只是給外人看的一道風景線。他的飛揚確實自然而然的,是他最真實的內心。他不明白我們的差異,我卻一清二楚。
紐約大概才是真正的國際都市,在曼哈頓島上,彙集著世界上最有錢的一群人,也彙集著世界上最落魄的一群人,白日裡眾人公享著所有的接到,夜晚每一條街道卻都屬於不同國家的流浪者。世界上還有光明和陰暗對比如此強烈的都市嗎?我喜歡紐約,我覺得它更像我。
他在昏醉中衣衫不整地掉到我的面前,摔碎的花瓶把我的裙子濺溼。他隨手撿起地上的花遞給我,笑著說:“小姐,如果我摔倒了,只是因為你過分的美麗。”所有人都在大笑驚叫,只有我和他的眸子冰冷。上一個瞬間,他和一個女人在樓梯上激情;下一個瞬間,他邀請我與他跳舞,說我和他有相同顏色的眼眸。
今天,我嘗試了大麻。
他推薦我把大麻和烈酒一塊兒用,我嘗試了。
他給我白粉,我覺絕了。他笑,膽小了?我告訴他,我被地獄吸引了,但是還沒打算墜入地獄。他吸了一點兒,然後吻我。陰暗中,只有我和他,我沒有拒絕。
如果說他是光明,那麼他就是黑暗。當他給我打電話時,我覺得我渴望光明;可是當我看到他優雅地端起酒杯,向我發出邀請時,我覺得我渴望和他共醉。
我喝了幾口酒,理了一下思路,許秋習慣於把自己藏起來,所以她的日記短小而模糊,這裡面有兩個他——一個是宋翔,一個應該是她在紐約新認識的人,一個掉到她面前的人。不知為什麼,我突然想起了那個親吻我手背的男子。我說不清楚自己什麼感覺,心口痛得厲害,休息了一會兒,才敢繼續往下看。
我們分享一支大麻,我問他為什麼不用白粉,他說“因為我也不想墜入地獄”。他會吸,但是嚴格控制次數,不會上癮。他吻我,我告訴他我有男朋友,他不在乎地笑。
我們發生了關係,他用了強迫,但是我不想說自己是無辜的被強姦者。女人骨子裡也許都渴望被政府,他只不過滿足了我潛藏的慾望。他驚訝於我是處女,我的回答是給了他兩耳光。我和他在電話裡發生了第一次爭吵。
我長吐了一口氣,這段文字的前半段應該是許秋和那個人,最後一句才是她和宋翔。
和客戶吃飯,碰到他,我們都沒有想到有一日會在光明處相遇,我們都驚訝於彼此的身份,裝作第一次遇見,像正常人一樣握手。晚飯結束時,接到他的電話。我和他說話時,他也走進了電梯,電梯裡只有我們兩個人,他把手伸進了我的衣服裡。我的男朋友正在電話裡對我說著情話,而我在另一個男人手下喘息。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享受操縱、愚弄他人,偏偏我也是這樣的人。
我和他吵架的次數越來越多,每次都是我挑釁、激怒他。而我可悲地發現,我挑釁的原因竟然是因為愧疚!我竟然會愧疚?我以為這種情感已經從我的生命力小時了。如果說我從他身上試圖尋找到陰暗,卻失望了的話,那麼我也許會成為他生命中最大的陰暗。難道我是尋找不到,就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