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本身具有一種把兩個人捆綁在一起的自然趨勢,因此,要保持那個必要的距離談何容易。我能夠想出的對策是,套用政治學的術語,在家庭中也劃分出一個雙方一致同意的私域。也就是說,在必須共同承擔的家庭責任之外,各人都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領域,在此領域中享有個人自由,彼此不予干涉。這個私域的範圍,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個人的精神生活,例如獨處、寫私人日記、發展個人愛好,另一是個人的社會交往,例如交共同朋友圈子之外的朋友,包括交異性朋友。當然,個人在私域中必須遵守一般規則,政治學的這個原理在這裡也是適用的。所以,諸如養小蜜、包二奶之類的自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