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二
蔡先生的序交卷了。我這一本小冊子就預備出版了。然而不免有人要說;現在是強鄰逼迫,干戈擾攘的當口,我們救死自衛還來不及,恐怕不是清談娓娓機鋒相對的時候吧?你這本小冊子在這個時候出版,未免太不識時務了吧!我說:不然。佛法不離世法,佛法教人去惡修善。什麼叫惡?就是一切不應當做的事。什麼叫善?就是一切應當做的事。現在不必講別的,就把時局來講,佛法雖反對戰爭,而且不贊成報仇;然而國難當前,毀家紓難,捨身救國,卻是佛法極端主張的。佛法大乘行者修六波羅蜜。(譯言到彼岸,是這六個法門能度行者從生死到涅槃的意思)六波羅蜜,佈施為首。施有三種:叫財施,無畏施,法施。財施又分內財、外財;內財就是身體生命,外財就是資產。無畏施就是排難解紛,救災捍患等。現在愛國的軍人志士奮勇抵禦,拯民水火,正是無畏施。輸財輸力正是財施。所以這些正是佛法的菩薩行。而強鄰的蠻橫無理,和我國軍閥對內的爭權奪利,對外的徘徊卻顧,又正是佛法陵替,全世界人類貪慾嗔恚心熾盛的惡果。可見宣傳佛法正是這時候對症發藥急不容緩的要圖。所以我尤其不得不毅然決然地趕緊把這本小冊子出版。
至於我對於蔡先生序裡要求我做的三種證明輪迴的工作,也還有一些意見。但是說來話長。倘使盡管引伸開來,那麼這本小冊子就永沒有出版之期了。所以只可以俟諸異日。現在就此暫時作為一個結束罷。
這本小冊子計有序文四篇,正文及附錄十篇。第一篇題目本是‘佛法之科學的說明’。後有人說這個題目不妥。討論結果改為‘佛法與科學’。至於這本小冊子的本身,起初是把這一篇作主,第二至第七篇一概作為附錄。所以蔡胡二先生序裡有‘佛法與科學一書’,‘佛法與科學和幾篇附錄’等詞句。然而‘佛法之科學的說明’原稿曾被海潮音雜誌刊登。後來又被李圓淨居士和佛學書局兩次與其他文字合印小冊流通很久,封面也都用‘佛法與科學’標題。現在因為要免得使人誤認這本小冊子,就是前兩次所出版的,所以決定在書名後面加‘之比較研究’五字。並且除了附載別人的文字之外,一律把附錄字樣去掉。又因為前年和呂碧城居士往來三函性質相同,所以也加在後面。
王季同 廿一、二、十四
佛法與科學之比較研究
佛法與科學
近年著者屢作文字,贊佛法而譏科學;為執科學以疑佛法,與掇拾科學以附會佛法者說法。然佛法理事無礙,第一義諦不離世諦,況瑜伽師地論雲:‘菩薩求正法時。。。。。。當求一切菩薩藏法,聲聞藏法,一切外論,一切世間工業處論。‘一切外論者,謂:(一)因論,即今之邏輯(Logic);(二)聲論,即今之語言學,文學;(三)醫方論,即今之醫學,藥物學。一切世間工業處論者,即今之種種純正科學,應用科學等。然則科學固未始非學佛之方便也。故作此篇以為科學家起信之一助。
佛法要旨在破一般人之我法二執。我執者,一般人所認為主觀的我。法執者,一般人所認為客觀的宇宙,及支配此宇宙之種種客觀的自然定律也。佛破二執,文如煙海;玆略述其與現今時代人類機緣相當者:——
一般人所認為我者,或即是身體,或即是感覺,感情,知覺,意志;或非身體,非感覺等。若謂我即是身體,或感覺,感情等。身體與感覺等皆有種種區別,試問何者是我?若眼是我,則耳,鼻等即應非我。若耳是我,則眼,鼻等又應非我。若痛苦是我,則快樂等即應非我。若快樂是我,則痛苦等又應非我。。。。。。。若雲眼,耳,鼻等皆是我,則應有許多我。謂痛苦,快樂等皆是我,亦然。故言身體與感覺等是我,實不合理。若雲,我非身體,非感覺等;則我與身體,感覺等不相干。應無作為及享用等。故亦不然。是為佛破我執之一斑。按基督等宗教所言靈魂,即非身體非感覺等之我。嘗見基督教徒證明人有靈魂,大旨謂‘軀殼為物質所構成,故必需別有靈魂為其主宰,如機器之需司機人。’然自生理的心理學及比較心理學逐漸進步,發現一部分之心理作用皆可以生理變化說明之,且有身體上之多種動作,純屬於無意識的生理反應。故經驗派之哲學家基於此類證據,創立唯物論:謂各種感官如電傳形像之感光電池(Photo cell),電話機之送話器(Transmitter)等,神經中樞如自動電話之交換機,司運動神經端之鞘如電磁石,一切心理作甩,完全為極複雜之生理反應。各種動物無非自動機械(Automatic machines)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