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部分(3 / 4)

小說:論衡全譯 作者:老是不進球

不入口”,哭了七天七夜,秦乃出車五百乘,援楚復國。

(18)卻:退,打退。以上事參見《左傳·定公四年》、《說苑·至公篇》、《新序·節士篇》。

(19)伐:應為“誠”字。下句“使誠若申包胥”,誠字即承此為文。

(20)秦王:指秦哀公,前536~前501在位。

(21)晏:晴朗。

【譯文】

大水時採用擊鼓的方式,也許是為了進一步向土地神告急。陰氣太盛,久雨成澇天不放晴,陰氣過盛陽氣衰微,與天道不相適宜。光憑嘴禱祝還不夠,另外用擊鼓來輔助,與日蝕時擊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同一個道理。都是向土地神告急,表明陰氣過盛了。事情重大而緊急就使用鐘鼓,事情不大不急就使用鈴簫,表明告急之書,輔助光用嘴禱告。天道難以明白,大水久不消退,如果是由於政治所引起的,仍然先要告急,這才修政改行。盜賊之事發生,與此同樣辦理。盜賊出現也是由於政治所造成的,等到尋求政治上的過失時,仍然是先發布文告。擊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讓它發現覺察到陰氣過盛了。社,是所有陰類之首,所以擊鼓使社知道陰氣過盛了。解釋“鼓”字的人認為擊鼓是攻擊土地神,所以“攻母”、“逆義”之類的非難,就由此產生了。現在說擊鼓是為了告訴土地神陰氣盛,陽氣衰,那麼攻擊尊上的這種指責,又從何而來呢?而且禱告適宜於用犧牲,用犧牲並不適合於攻擊。禱告事由奉獻犧牲,是講禮儀;攻擊而奉獻犧牲,在禮儀上哪兒見到過呢?用朱絲或紅繩把社壇圍繞起來,是表示陽氣的存在。陽氣實在太微弱了,所以只能用細微的東西來表示。在經絡穴位上投入一寸長的針,施放一丸艾絨,重病也能治好。朱絲好比一寸之針、一丸之艾絨也能起作用。吳國攻破楚國都城,楚昭王逃奔出走,申包胥偷跑到秦國,向秦國哭泣請求救援,終於得到救兵,打退了吳軍而儲存了楚國。擊鼓之人就看他誠意怎麼樣了。假使誠意像申包胥一樣,有一個人擊鼓就可以了。假如讓一個人擊鼓,將能讓土地神同秦王一樣受感動,以土能克水的威力,就能消退制止雲雨之氣。雲雨之氣就會和吳國害怕秦國一樣,消散退入山中,遭受水災之害的老百姓,就會得到雨止天晴的好處,有像楚國一樣的安全。

【原文】

46·9迅雷風烈,君子必變(1),雖夜必興(2),衣冠而坐(3),懼威變異也(4)。夫水旱,猶雷風也,雖運氣無妄(5),欲令人君高枕幄臥(6),以俟其時(7),無惻怛憂民之心(8)。堯不用牲,或時上世質也(9)。倉頡作書(10),奚仲作車(11),可以前代之時無書、車之事,非後世為之乎?時同作殊,事乃可難;異世易俗,相非如何?俗圖畫女媧之象(12),為婦人之形,又其號曰“女”。仲舒之意,殆謂女媧古婦人帝王者也(13)。男陽而女陰,陰氣為害,故祭女媧求福祐也。傳又言:“共工與顓頊爭為天子(14),不勝,怒而觸不周之山(15),使天柱折(16),地維絕(17)。女媧消煉五色石以補蒼天(18),斷鰲之足以立四極(19)。”仲舒之祭女媧,殆見此傳也。本有補蒼天、立四極之神(20),天氣不和,陽道不勝,倘女媧以精神助聖王止雨湛乎!

【註釋】

(1)變:改變常態。

(2)興:起。

(3)衣冠而坐:穿戴好衣帽,正襟危坐。以上四句參見《禮記·玉藻》。

(4)威:通“畏”。害怕。

(5)無妄:即本書《明雩篇》中所說的“無妄之變”。參見45·7注(1)。

(6)欲:據文意應為“設”。幄:原本校語云:“‘幄’字一本作‘據’”,可從。據、安同義。

(7)俟(sì四):等待。

(8)惻怛(dá達):憂傷。

(9)質:質樸,純樸。

(10)倉頡:即蒼頡。參見11·3注(3)。書:文字。

(11)奚仲:參見36·14注(39)。

(12)據遞修本,“俗”字前當有“世”字,應據補。

(13)《北齊書·祖珽傳》雲:“太姬雖雲婦人,實是雄傑,女媧已來無有也。”然則以女媧為婦人,自漢訖南北朝皆有其說。《說文·女部》:“媧,古之神聖女,化萬物者也。”

(14)共工:參見31·1注(1)。顓頊:參見11·2注(2)。

(15)觸:撞。不周之山:參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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