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證為抵押,我們公司貸給你四千萬。”
丁子霖的這番話一說出口,姜華就有一種想笑的衝動。他當然不會傻到相信丁子霖說的那些什麼商人誠信之類的話了。不過,就算這樣,他也懶的去想其中的原因。
因為在這之前他已經做好了應付突發情況的準備。首先,他把賣自己家老樓時所簽訂的合同、在股市上交易的清單、購買認購證之前上海市李副市長所開具的特批證明、購買認購證時的交易單據等一些能夠證明自己的這些錢來路清白的物件都慎重的儲存了起來;其次,他原本也沒有想把這次賺來的錢都用在自己身上。在他看來,錢夠用就行了,用不著留那麼多,這裡的一部分錢,他是準備在適當的時候捐出去,為自己的仕途鋪路的。所以他覺得,只要自己的這些錢來路清白,日後又用在正途上,那就不怕別人的要挾和誣陷。
至於說私底下和丁子霖達成的一些條件,他相信丁子霖不會傻到拿這些空口無憑的東西來要挾自己的。但就算是丁子霖大腦短路,真的拿這些來要挾他,他也不怕。畢竟合同上寫得清清楚楚,那些沒根沒據的話是不會有人在意的。
而坐在一旁的丁雨涵,也對自己父親的這番舉動感到非常疑惑。她知道,自己的父親談生意時可是從來沒有這麼大方過的,不過,丁子霖的那番分析她是非常贊同的,她也相信,姜華的這些認購證,只要操作得當,一定會翻上數倍的利的,所以,她並沒有選擇插話。
姜華雖然不知道丁子霖打的什麼主意,但投桃報李之下,他也順口說出了一番言不由衷的話。
“伯父,您這麼的提攜晚輩,而且還這麼講究商人誠信,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呵呵,你也不用感激我,我這樣做,也有我的條件。那就是,你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必須有我們公司的人參與監督;而且,你所承諾的兩千萬元利息,也不能在合同裡體現,也就是說,在合同裡只能標明你以這三萬八千九百份認購證為抵押,我們公司借貸給你華夏幣六千萬元正。“
直到此刻,丁子霖這才說出了自己的真正目的。原來,他之所以如此厚待姜華,並不是因此要挾姜華,而是有三個方面的原因。第一個方面,是因為他確實是十分看好姜華的前途,想利用這個機會交好姜華,做一個事先的投資;第二個方面,畢竟這兩千萬的利息也不是個小數目,他也想賺這筆錢,而這時,他考慮到國家不允許這麼高的利息進行借貸,這才提出把這將來的利息也算到抵押貸款裡面;第三個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他想把姜華跟自己的女兒拉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