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打死糟老頭凌霸都不會相信!
可是糟老頭凌霸這回真是猜錯了。因為凌雲霄見到凌風的靈根屬性垃圾,將來修煉艱難無比,很難具備自保能力,就算自己捨得給凌風幾件法寶,只怕凌風也沒有那個能力保得住,反倒害了凌風的卿卿性命。可惜糟老頭凌霸哪裡知道凌雲霄想得如此之遠?
一番猜疑之下,直道凌風記掛著自己的寶物。可憐自己已經幾十年不下凌雲峰了,手上還是早年和凌雲霄一起縱橫天下時的幾件法寶了。自從那年自己受到圍攻,為了逃離敵人的包圍,自爆了自己大部分的法寶,身受重傷才得突出包圍圈。這麼多年一直隱居在此地悄悄地療傷。直到現在自己還舊傷未愈,修為也掉了一個級別,哪裡有什麼適合凌風使用得好寶貝給凌風?
但是如果是差一點的法寶非但自己拿不出手,就算勉強拿出來,以凌風這小子古靈精怪的性子,只怕會不願意;而且要是讓凌雲霄知道了,到時也會笑話自己的。
所以現在思來想去之下,在戒指裡翻來覆去的尋找,突然發現自己早年持以縱橫天下的一件寶物。自己肉痛之下掏出來送給凌風作為見面禮,誰知這小子有眼不識金鑲玉,見這寶物賣相不佳,竟然以為自己送給他一把垃圾,你不要,我還捨不得呢!
糟老頭見凌風還跪在地上不動,笑眯眯地說道:
“哎呀!我剛才不小心拿錯了,你先把他給我,我給你重新換一件其他的吧!”
凌風一聽,覺得這件黑乎乎的匕首估計不那麼簡單,就問道:
“師傅,你這件黑乎乎的小刀子是什麼玩意啊?不會是用來削木棍玩的吧!”
“什麼?削木棍?你見過有人拿著神器削木棍?哎呀,哎呀,我說錯了!這不是什麼神器,你把它給我……”
糟老頭突然覺得自己說漏嘴了,趕緊糾正著。可是還沒等他說完,凌風一個兔子挺身,從地上出溜一下跳了起來,動作迅捷無比。看的旁邊的小紫驚訝無比,心道:我這小少爺果然聰慧無比,只是在深山上追了半天的兔子,就領悟到兔子的狡猾和敏捷啦,天才呀!真是天才啊!小紫心中對凌風是驚訝無比,佩服無比!
凌風從地上跳起來之後,把手中匕首仔仔細細的研究了半天,只覺著把匕首握在手中是舒服無比,輕重合適,大小稱手,好像是專門自己打造的一樣;又聽說這是一把神器,連這把匕首原本黑乎乎的樣子也不再覺得難看了。心想,神器嘛,肯定是與眾不同的,就像我凌風,英俊瀟灑,玉樹臨風,人見人愛,花見花開,車見車爆胎,往美人堆裡一站,馬上就看不見我的身影了。不過正自意1淫不已的凌風此時手握神器,得意之極,哪裡會想到此時自己也不過十歲的小屁孩,英俊瀟灑嘛,將來有可能;至於玉樹臨風,往美人堆裡一站就見不到影子了倒是真的,一個十歲的小屁孩鑽進美人堆裡肯定是被長衫短袖遮擋得嚴嚴實實,周圍的全是裙裡風光,玉腿縱橫,凝脂滑膚,哪裡還會看到自己的影子?
“師傅,這,這真的是神器?”
凌風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還是想再確認一下。
“當然了。小紫丫頭,你們聽說過這九龍大陸上傳說中的兩把神器級別的匕首嗎?”
“聽說過,傳說中九龍大陸上有兩把齊名的匕首,它們都是神器。凌霸爺爺,小少爺手中就是其中的一把嗎?”
小紫點點頭,肯定的回答。然後又問這把匕首是否正是其中的一把。
“是啊!傳說中九龍大陸上流傳著兩把齊名的匕首。它們就是屠龍匕,割鹿刀!這兩把匕首都是鋒利無比,切金斷玉,削鐵如泥。屠龍匕殺盡天下飛龍,割鹿刀斬盡世間魔獸,實是世間大凶器,大殺器。但是這兩把匕首又有不同,屠龍匕對付飛龍有大震懾力,因為屠龍匕上九道龍紋,專噬龍魂,只要龍族被屠龍匕刺到,龍族身上的龍魂就會被屠龍匕慢慢吸收,所以是龍族的剋星。而割鹿刀則專殺世間魔獸,你看看你手上的匕首身上是不是有九道血槽?一般的匕首身上只有一道血槽,或者最多隻有兩道,可是割鹿刀身上卻有九道血槽,當割鹿刀刺入魔獸體內的時候,就會不間斷的吸收魔獸體內的鮮血。這些鮮血最後全都被割鹿刀吸收化為己用,所以這把割鹿刀殺的魔獸越多,威力就會越大,並且在殺魔獸的時候會把鮮血吸收得乾乾儘儘,所以最後手上滴血不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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