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的問題就是:“誰得到什麼,何時得到,並且怎樣得到”一切政府都可能影響不同的人民之相對地位。在任何制度之下,我們底生活很少不受政府行動之影響的。不過從事計劃的政府為尤甚。
在統制經濟之下,承擔起統制經濟事項的政府,有一項最關切要的問題,即是必須運用其權力來實現公平分配的理想。但是,他怎樣運用這種權力?他依據什麼原則來運用?對於因此而可能引起的重要問題,他能否切實解答?是否有一種價值標準能使有思想的人贊同?他所定價值標準是否能證明社會新階層制度的合理?並且是否可能滿足公平分配之要求?
照社會主義者看來,只有一條普遍原則,只有一條簡單的規律,可以確定地解答所有的這些問題,即是:平等,一切個人在所有藉人為管制而形成的那些條件上完全而且絕對平等。這條原則,是否能夠付諸實行。這一問題我們且不討論。我們現在所要表明的是,如果大家都認為這條原則是可以接受的,那末便對“公平分配”這一模糊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