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的好(mon good)」,「普遍福利(general welfare)」,或「一般利益(general interest)」。我們不必深究即可知道,這些名詞並無確切的含義。因而,我們不能藉著這些名詞之指示來決定任何特殊的行動,以為社會謀求福利。億萬人底利益與幸福不能用一種單獨的度量衡制來測量其有多少。一個人底利益,正像一個人底幸福一樣,是許許多多事物條件構成的。這許許多多條件必須作無窮無盡各種不同的配合才能構成一個人底利益。我們也不能說一個人底幸福是一單獨的目標。一個人底幸福是一序列底目標,是一個包羅甚廣的價值系統構成的。在此係統之中,每個人底每一需要可以得到滿足。但是,集體主義者則主張依照一個單獨的目標來規定我們底一切活動。這種辦法就是預先假定我們每個人底需要是被安置在一個價值秩序裡,然後分出高高下下來。他們並且以為這個人為的價值秩序是很完備的——完備到足以在計劃者所須選擇的一切不同的行動中加以決定。簡單言之,這種辦法就是預先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