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也有一千多萬,這筆錢最後肯定還是會留給張譚的。送給了蘇莎也有幾套房子,一些珠寶首飾,大概又有五百萬的樣子。
林林總總加起來,有超過三個億。
名副其實的億萬富豪。
如果當初不投資創辦微…博,他還沒有這麼高的身價,大概也就兩億多而已。微…博的價值很難去界定,如果日後撲街了那就打水漂,如果成功上市,又會翻幾倍。拋開這一點,就不算什麼有錢人了。
看著每年好像寫書賺了很多錢,其實跟大企業家一比,就寒酸多了。不過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這本就是他追求的道路。
錢賺再多也只是一堆數字,一個享受的人生,更加符合他的追求。(未完待續。)
第306章 煎雞蛋
清早,張譚在七點鐘準時醒來。
他一直維持著比較規律的作息習慣,並不是很喜歡睡懶覺。不是有個名人說過麼,生前何必久睡,死後自會長眠。
張譚並非有這種爭分奪秒的覺悟,而是他確實沒這個習慣。
起床的動靜有點大,把蘇莎給吵醒了。
蘇莎閉著眼睛,迷糊的詢問:“幾點了啊?”
“七點,你今天不是不用去上課麼,多睡會吧。”張譚將被子掩好,體貼地說。
“七點……”蘇莎嗯了一聲,沒有起來。
只穿著三角褲的張譚,大秀完美身材,離開臥室,他喜歡裸睡,感覺睡覺的時候很自在,起床後也方便去洗澡。
“我愛洗澡,好多泡泡。”
哼著不知名的兒歌。
在大早上洗個澡,整個人不要太舒服,一邊淋浴,一邊刷牙、洗臉、撒尿,將所有繁瑣的工作,一次性完成。昨晚和蘇莎纏綿的時候,用力過度,累慘,導致晚上沒力氣去洗個澡就睡了,早起的時候身上粘粘的,不洗個澡不舒服。
五分鐘的時間沒要到。
張譚洗好了。
要得就是速度,要得就是效率。
今天不止是蘇莎沒課,他也無所事事。
然而洗完澡一身輕的張譚,還是穿上了整齊的衣服。這又是他的一個習慣了,哪怕是在家悶一整天,他也會穿著正式的衣服,從不穿肥嘟嘟的睡衣之類。他也不喜歡穿拖鞋。總是全副武裝,隨時做好能出門、能幹活的準備。
這或許和他的性格有關係。他這人喜歡一言不合直接就幹,有點急性子。
上輩子他雖然也是急性子。卻並非是這種說幹就幹的性格,明知道要奮鬥,依然懶散的混日子。這輩子享受到了最舒服的生活,不僅沒有墮落,反而越來越雷厲風行了。有時候張譚自己也會琢磨。
為什麼會這樣?
最終他得出一個結論,就是自己兩世為人,精力比一般人旺盛。
精力不旺的人往往會比較懶撒,精力旺盛的人才會一天到晚閒不住。有的人可能一天只睡五六個小時,一整天都精神抖擻。有的人可能睡到太陽曬屁股才起來,但依然時常會有犯困。
重活一回,張譚明顯精力比上輩子旺盛。
記憶力、思維力、觀察力、持久力,都比上一輩子要好太多。
這是他成功的又一大基礎。
剛穿好衣服,準備進書房搞創作,就見臥室房門開啟,蘇莎穿著花格子睡衣,睡眼蓬鬆的走出來。
有些女生的素顏是可怕的,尤其是早上起來的時候。簡直跟鬼一樣。
但蘇莎不是,她的素顏和上妝是一樣漂亮的,上妝的時候有嫵媚,素顏的時候則清純。
張譚問:“怎麼不多睡一會?”
蘇莎伸了個懶腰:“我給你做早飯。”
“早飯遲點早點不妨事。我都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不用管我早晨餓不餓肚子。”
“那可不行,你不吃早飯我不放心。”蘇莎一邊往洗手間走。一邊說,“而且睡懶覺也不是好習慣。今天不要上課,我決定吃完早飯就出去玩兒。嗯,你陪我去逛街。”
逛街?
張譚很煩逛街。
不過還是點頭答應:“好啊,好久沒陪你去逛街了。”張譚有大男子主義,但在某些方面,又是比較溫柔、遷就的人,如果是蘇莎喜歡的,他不介意犧牲自己的一點時間,陪伴對方。
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本來就是互相磨合、彼此遷就的過程。
既然蘇莎已經起床了,張譚也就沒必要躲進書房搞創作,直接把曲譜和吉他拿出來,在客廳裡修改《北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