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記錄如下:
5月26日晚8時許,市金色豪庭十字路口,何某正常行車,與一輛逆行的腳踏車相撞,引發交通事故,雙方在協商過程中,有社會閒雜人員趁機作亂,引起不明真相的群眾對何某的圍攻,致使何某受傷住院治療。市公安局110報警中心接警後,感到事態嚴重,經請示局領導後,果斷採取行動,出動防暴支隊,事態得以平息,沒有進一步惡化。防暴支隊在此次行動中現場抓獲尋釁滋事的社會閒雜人員五名。
存檔的檔案中,有交通事故責任雙方的書面簽字材料;有五名閒雜人員簽字畫押的認罪書;有當時出警的警察的證詞,鐵證如山,一經定案,還能怎麼樣?相關人員只能自認倒黴。何剛對倒地的婦道人家拳打腳踢,囂張至極,那是因為人家有這個囂張的本事,因為他說了“我爸是何海波”,而你們呢?你爸爸是誰?只怕誰都不知道,要不然,會成了尋釁滋事的社會閒雜人員?都說自己沒有參入,只是路過,誰可證明,何剛說你打了你就打,就得認罪。不認罪沒關係,大燈泡整夜照著,連續幾個二十四小時不讓你睡覺,你挺得住,何局長督辦的案子,還是乖乖認罪為好。誰讓你們沒事拿何公子出氣,撒野。不把你們這些無事生非的東西整明白了,那今後是不是誰都可以在何公子的身上來幾拳踢幾腳。所以不服不行,抗議沒用,還是請各位到拘留所勞教所去深刻反省。
至於何公子對人家拳打腳踢;酒氣熏天,指著自己的鼻子說“知道我是誰?我是何剛!知道我爸是誰嗎?我爸是何海波!”因為其囂張至極,這才引起群眾憤慨,招致群眾痛毆的事情,在卷宗中,卻毫無隻字片語,何剛同志反而成了遵紀守法的好市民,好同志。你說何剛專橫跋扈,誰證明?誰敢證明!
此事就此封卷。該去拘留所面壁的面壁,該去勞教所反省的反省,該開著豪車抱著美女招搖過市的繼續招搖過市,什麼是所謂公平?這就是了,那能什麼事情都可以一碗水端平是不是,得理解。
第10章前所未有(3)
但世間還有一句話叫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也就是所謂的百密一疏。何海波什麼事情都想到了,連十字路口的監控都知道清洗,以為就此一了百了,捂得住,5月26日當晚發生的事情可以就此消失在時間的長河中。何海波就是沒去想,當晚在現場的群眾近千,群眾的手裡一般都有一樣東西,手機,在那近千臺手機,大多數的只能打電話發簡訊,拍彩照,但也有好些手機升級換代,比較高檔,不但可以拍照,還可以攝像,雖然畫素不高,晚上拍出來成橘黃色,但效果還是一樣,還是可以把何剛張牙舞爪,專橫跋扈,耀武揚威的嘴臉拍得清清楚楚,可以把現場的情況記錄在手:何剛東倒西歪,一看就是喝高了;何剛毆打婦道人家;何剛叫囂“知道我爸是誰嗎?我爸是何海波!”;還有何海波指揮篤定,平息事態的大無畏精神;何剛當著警察的面煽人耳光“現在知道我是誰了吧”的得意之態,手機都一一拍了下來,清晰可辨,還原事實真相,不能任由市公安局顛倒黑白,為所欲為。
這能算是證據嗎?這證據有用嗎?這就看你怎麼用。要是送到公安局,人家一不小心按了刪除鍵,那就沒用了。
群眾不會那麼傻。
也許群眾有些懼於何家的勢力,不敢仗義執言,但也不是沒有任何作為。原來群眾喜歡把什麼都往電視臺送,現在不用了,不必那般麻煩。現在不是有論壇麼,不是還有個什麼豆的影片網站剛剛成立麼,把照片掛到論壇上,把影片放到影片網站上,讓全國人民都欣賞欣賞,讓全國人民都看看何家父子的嘴臉,認識一下“我爸何海波”。讓大家評說評說會通到底是誰的天下,110是誰家的?共產黨的?還是何家的?這世間到底還沒有“公平”二字?群眾是社會閒雜人員,何剛就真是公子?不是流氓了?還有必要發動全國人民查一查,何剛一個官二代,怎麼開得起上百萬的跑車。
一時風雲突變。5月26日晚上的事情在一個月後爆發,成了輿論關注的526事件。
這能怪誰?要怪就怪現在的科技太發達,電子產品的更新速度幹嘛要那麼快,手機怎麼能變成大路貨,人手一部,要是還像楊志遠當年那樣,動輒就是幾萬,還是磚頭手機,只可以通話不可拍照攝像多好。何海波想捂著也就捂住了,何來百密一疏,何來什麼526事件。
5月26日那晚的事情就此發酵,終於演變成了526事件,至7月1日全面爆發。
七一是建黨節。會通各界這天都在歡慶黨的生日,誰會想到,會有一個《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