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部就職是農曆年關前),經過兩次代理和正式任營長,為時在兩年半;不算代理,只有一年半。
幾次回家情況
審委多次詢問回家次數,和問了我家的瓦房情況。
我當兵後,回家共四次。前三次在上面歷史敘述中已寫過。第四次是因為一九二五年春父死時,我不在家,約三四月間,黃公略大病,在長沙就醫,後轉天花,不僅臉麻,且滿身膿瘡,我去長沙看他,見他病勢極危,幫他另請大夫醫治,我就便第四次回家。
當年家鄉旱災異常嚴重,地主囤糧居奇,貧者求糴無門,鄰友飢餓情況甚慘。我強迫地主高價賣出十來擔谷,費近百元,無償分給我鄉(現在的烏石大隊)貧民戶。地主陳滿鑽子背後大肆侮辱:“窮崽子,自己一個田角也沒有,還要打腫臉充胖子。”這事對我教育很大,使我滅地主、平地產之心更切。
帶回六百數十元(內有周磐送的喪禮二百元),除給公略醫病和買谷救濟貧窮鄉親,所餘四百元交給了弟弟。
一九二七年秋冬,我團經委會瞞著我,給我二弟四百元,連前款,他們即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