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3 / 4)

了……

而我們這些朋友,早已對此見怪不怪。

簡單點來說,阿瘋的這次“生日”,是專門為她女朋友芸芸而過的,這丫的,每一年中,都要過很多次生日,沒有人知道哪一次是真的,我們只知道,只要這傢伙在打某個女孩子的壞主意,他就會打出“過生日”的晃子,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告訴每一個認識(或接觸過)的女人們,他阿瘋是有媽生的,他阿瘋不是石頭裡蹦出來的,這一個沒有辦法可以再辯駁的“真理”?

前兩天,我和阿瘋之前鬧了點矛盾,此時我的大腦在思考一個問題——我該不該去參加阿瘋的生日會?

他沒有給我發請帖(這丫的,從不發請貼),他只是找人和我說了聲“明天我阿瘋要過生日了”。

我要去嗎?去。這面子上,說不過去不說,重點的是,丫的,你去了也不能白吃白喝人家的東西啊,你總得送點禮——我不想送禮,我丫的是個窮人。

那麼不去?這又似乎會“負”了阿瘋的一翻好意兒(這丫的,每次過生日會,都會請一大把大把的美女的,我嫉妒不來,只有就趁著酒興,自己也去釣他孃的一倆個),我和阿瘋雖然鬧了矛盾,但還沒到要翻臉的這一步,今天如果不去,這感情可就算真斷了……

去呢?還是不是?這也成了一個問題。我的內心在掙扎,口袋中的幾百塊錢,在咬著我的大腿,思想在糾結……

這不,正想著這“去與不去”的問題,QQ裡資訊來了,我回過神,開啟一看,是個“陌生人”中閃過的資訊,上面的影象是一隻小兔子,那隻“小兔子”在跳動,跳的我眼花繚亂,我乾脆點開它。

“喂,你是孤兒嗎?”那兔子發來的第一句資訊就是發問。

我怔了怔,心想我的大名難道說已經家喻戶曉啦?不至於啊,我雖然在這地頭小有一點兒小小的“惡名”,但也不至於已經到了“遠揚”的地步吧,這要不怎麼可能在網上隨便冒出來一隻“小兔子”都認識我。

我對這隻“小兔子”充滿好奇,便回了三個字:“嗯,你誰?”

“我是阿瘋的女朋友,芸芸”小兔子說。

我心中鬆了一口氣,迷底終於解開,一定是阿瘋這雜種,又了討好個誰,把我的QQ號當人情給送掉了。

“哦,有事?”我無奈的問。

“哎,我說,你能不能打字的時候試著打個四個以上的,你這樣很容易讓人對你產生一種你只會打三個字的誤感”芸芸說。

我回了一個“哦。”

“你這傢伙,看你平日時如介門神似的立在那兒耍酷,倒是想不到,到了網路這個虛擬的世界裡,你也是個一棍子打不出四個字來的傢伙,天,很難想得通,你這種人,平時在怎麼個生活?”芸芸打字很快,但這次我一個字也沒有回,這並不是說我真他孃的想耍什麼酷兒,只是因為真有那麼一些時間,我會覺得打字很累的,雙手一點力兒也提不起,我甚至一碰到鍵盤,我就會發燒,會把我燒死,而碰巧那天,我就正處於這樣的一個狀態,也就碰巧,給她芸芸給碰到了。

“得,一個字也打不出來了,好了,我說,阿瘋叫你過來吃飯呢,你在哪兒呢?人都到齊了,就差你孤兒。”芸芸說。

“網咖”我說。

“哪家網咖?”

“鎮上”

“那你快過來啊,我們都在‘阿水飯店’呢”芸芸說。

“我去?”我真的打不出字來,我頭很痛。

“是啊,阿瘋他死要面子的,讓我來給做說客來了,你以為我當真很閒啊,拿個手機在這和你個木頭聊天,別提有多少沒勁了,你過來啊,快點!”芸芸說。

“你要請我?”我總算打了一行四個字的句子出來。、

“?”對方一定在抓腦袋,我甚至都可以聽到電腦中傳來的那“吱吱”的聲音(到後來我才知道,是我這邊的電腦主機勞損過度了)。

“是啊,就當是我請你好了,也不怕告訴你一個小秘密,其實我好早以前就認識你了,只是你把我忘了而已,在廣東的時候,你給我做過頭髮你記得嗎?”

我在搖頭,雖然芸芸看不見。

“呵,你不知道,當我又打你們現在所在的這家店裡見到你時,我別提多高興,可笑的是,你卻把我給忘了,呵,你不知道吧,我很恨你的,和阿瘋在一起的前期,就是因為我太恨你了,你想不到吧,我也想來過,或許我還真的有喜歡過你呢……呵,但現在已經不同了,我感覺和阿瘋在一起,很開心幸福,說來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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