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她並不一定恰好是這副模樣,不過她也有可能是這副模樣),那時我就會給自己倒些咖啡或開一瓶酒,從我那三十二支筆中挑出一支來,開始重新書寫自己的人生。
每逢寫上了日記,我對尼克的恨就會少上幾分,這是真的,只要染上幾分“酷妞”的氣質就行。有時尼克回到家中,身上會有一股難聞的啤酒味,要不然就透出一股消毒劑的味道,他在和情婦廝混之後常把消毒劑抹在身上(不過這一招從來都不能徹底地去掉騷味,那女人的騷味一定大得不得了),那時他會面帶微笑內疚地望著我,變得親切可人且十分聽話,而我幾乎冒出了一個念頭:我撐不下去了。但隨後我就會想象尼克和她在一起的景象,她穿著玲瓏的丁字褲,扮出一副“酷妞”的模樣,裝作喜歡“吹簫”和足球,還喜歡喝得爛醉,好讓尼克糟踐她。那時我便會想:“我居然嫁給了一個上不得檯面的傻瓜,我嫁的男人只知道找‘酷妞’,當厭倦了和他在一起的蠢娘們兒,他就會去找另一個扮成‘酷妞’的佳人,那他這輩子就不需要挑任何重擔了。”
於是我的決心又再次堅定起來。
日記總共有一百五十二篇,從頭到尾都沒有偏離日記裡那位艾米的腔調。我寫得非常小心,確保日記裡的那位艾米要向警察傾吐,如果這些日記裡有一部分被公開了的話,她還要向公眾傾吐。讀到這本日記的人們必須要有一種讀到哥特式悲劇一樣的感覺:那是個心眼多好的女人哪,她還有整整一生的錦繡年華(總之就是人們用來評價已逝香魂的那些字眼),結果挑錯了丈夫,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沒有辦法不愛我——說錯了,人們沒有辦法不愛她。
當然了,我的父母會為我擔心,但他們把我變成了現在這樣又拋棄了我,我為什麼還要替他們難過?他們從來沒有充分意識到正是我的存在為他們賺來了鈔票,而他們應該為此付我版稅。等到榨乾了我的錢,儘管我的父母口口聲聲堅持“男女平等”,卻還是任由尼克把我一路帶到了密蘇里州,就好像我是一個僕從或一個郵購新娘,要不然就是一項易了手的產權。他們還給了我一隻該死的布穀鳥鐘,好讓我記住他們——“感謝這三十六年來的關照!”他們要是認為我已經死了,那也純屬活該,因為我的父母也把我推到了這個境地:沒有錢、沒有家、沒有朋友,因此他們活該受這份苦。如果你們在我活著的時候不能照顧我,那就等於奪取了我的生命,就像尼克一樣,他一點兒一點兒、一步一步地摧毀和拒絕了真實的我,說什麼“你太嚴肅了,艾米”,“你這個人繃得太緊了,艾米”,“你想得太多了,你腦子動得太多了,你已經了無生趣了,你讓我覺得自己很沒用,艾米”,“你讓我感覺很糟糕,艾米”。我在一味地付出,他則在不斷地攫取,他奪走了我的獨立、我的驕傲和我的自尊,把我徹底榨乾了。
他居然為了那個小賤貨拋棄了我。尼克扼殺了我的靈魂,而這堪稱一項重罪,至少在我看來,那徹頭徹尾就是一項重罪。
尼克·鄧恩 事發之後七日
我不得不給自己剛僱的律師坦納打電話,我才僱了他短短几個小時,現在說出來的內容一定會讓他後悔收了我的錢,“我覺得我的太太在設計誣陷我。”我看不見坦納的面孔,但我能想象那翻起的白眼,那張苦臉,還有一臉的倦意——誰讓那傢伙靠聽謊話謀生呢。
“好吧。”他停頓了很久才說,“明天一大早我就去你那兒,我們一起來解決,把所有事情都擺出來聊,在此期間你就乖乖待著別亂行動,好嗎?去睡會兒覺,耐心等待。”
瑪戈倒是很聽坦納的話,她吃下兩片安眠藥,不到十一點就把我扔下了,我則老老實實地一動不動,惱火地蜷在她的沙發上。時不時,我也會叉著腰出門望望那間柴棚,彷彿那間柴棚是一隻虎視眈眈的猛獸,而我可以把它嚇跑。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達到什麼效果,但我管不住自己,我最多能夠安穩地坐上十分鐘,然後就不得不到屋外去看一眼。
剛進屋,我就聽見有人敲響了瑪戈家的後門。該死,這還沒到午夜呢,如果是警察的話,他們應該會敲前門,(對吧?)記者們則還沒有盯上瑪戈的住所(不過他們很快就會盯上瑪戈家,也就是幾天或幾個小時的問題)。我煩躁不安地站在客廳裡,心裡正拿不定主意,敲門聲卻又大了一些。我暗自咒罵著,設法讓自己惱火起來,免得打心眼裡害怕。“總得收拾爛攤子,鄧恩。”我對自己說。
我猛地開啟了門。門外是安迪,該死的安迪,打扮得美豔動人,看來還是沒有弄明白,她正在把我往斷頭臺上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