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叫醒我的人居然是不久前在歌舞坊遇到的那個青衫男子,不過現在他的穿著一件牙色長衫,寬大的袖口上竟然染了一片薔薇色,也不知做了什麼。我見過他的真容,他卻沒見過我的真容,所以我很坦然。
擦了擦自己的鼻子,抬手正要幫他擦臉,被他嫌棄地擋開了:“男女授受不親!”
訕訕收回手,確實是我欠考慮,以前跟高長恭在一起時從來不避諱什麼,以至我都快忘了古代和現代的禮儀要求不盡相同,從今以後,必要多加註意了。
大風吹起衣角綢帶,雲頭越壓越低,大有天地合一的氣勢。我撐著樹幹站起來,滿身愁楚,心裡反覆著一個念頭——沒帶傘,怎麼辦?
想到出門時提了一個竹籃,或許可以用來遮遮雨,可竹籃哪去了……於是我開始尋籃子。
“你找什麼?”
我回頭瞥了他一眼,看到他目瞪口呆的表情,道:“竹籃!一會兒先用來遮雨!”
他搖搖頭:“你不用找了,竹籃被封小姐帶走了。”
“啊?”
“她來折花,忘記帶物具,恰好看見一個空置的竹籃……”
我哭笑不得,所以竹籃被封小姐順手牽羊了?那麼也就意味著我可以打著取竹籃的旗號找親自上門拜訪封小姐了?一個竹籃,一個見面的契機,這天底下還有比這更划算的事情麼?一定沒有啊!
似乎有哪裡不對,我意識到後挑了挑眉問:“你認識封小姐?”
男子不明所以:“如何?”
“那你一定知道封小姐要出嫁了對不對?”他點頭,我繼續說,“那你一定知道封小姐的頭飾盒是巧匠王仁信做的了?”他又點頭,我已經眉開眼笑,“那你一定知道王仁信在哪嘍?”
電閃雷鳴,大雨傾盆澆落。我頓時傻眼了,這雨怎麼說下就下啊,不成落湯雞都有鬼!
連綴成線的雨水從眼前流動,恰好遺漏掉我站的位置,仰頭一看,竟然是把油紙傘,男子彎著嘴角笑道:“不認識。不過,在下還是先送沈姑娘回去吧。”
他竟然有傘?他竟然有傘!
作者有話要說: 囧,上一章標題取重了……改過來了。
☆、第四章 不知(上)
日頭還在,我從歌舞坊出來,想到沈易不在家裡只我一個人,索性直接奔去趙大娘住的院子。
杏棗芬芳,四隻母雞正悠閒地啄著嫩草,進去時,趙大娘恰好端著半碗清水從正屋出來,見到我頓時彎起眉眼:“阿昀,今日回來倒比前幾天早了許多。”
我擦了擦庭前架菜的木板坐上去,又丟了兩顆小石子欺負母雞,心裡還是有點鬱悶:“有人包下歌舞坊做壽,嫌棄說書不熱鬧,三繞兩繞就把我轟了回來。壽星是位大官,當家、老闆都惹不起,我這小老百姓自然更惹不起!”
趙大娘挨著我坐下,一邊撒手裡的草子一邊說:“這做官人家的規矩多,老百姓能不惹就不惹,你就權當在家裡歇幾天,明日大娘帶你出去轉轉。”
心裡倏地一暖,我點點頭,衝她笑了笑。
側著頭追尋牆頭那抹餘輝,深深吸了口氣,我想,歇著當然好了,不僅不用做事還能悠閒的睡覺,多麼愜意的一件事啊。
母雞吃飽喝足,溜溜達達都回了雞窩,趙大娘拿了一顆煮熟的雞蛋給我:“我說阿昀啊,這都好幾天沒見到沈易那孩子,他……是不是走了?”
我剝雞蛋皮的手頓了頓:“大娘……他沒說。”
不僅趙大娘懷疑,我都開始懷疑沈易真的走了,自打那晚告別至今,他已經失蹤了十天,想到他離開前所說的毫無可信度的話,我覺得他就此不告而別的可能性確實很大。其實本來就是萍水相逢的關係,不過是借住幾日罷了,就算真的不打招呼離開其實也沒什麼不對。
偏偏是這樣的關係,我和趙大娘卻自然而然地記掛起他來,彷彿我們與他真的就是一家人。一家人,心裡突然隱隱地痛起來,多麼遙遠的詞彙。
“阿昀你別太擔心,那娃娃看看挺精明的,應該不會出大事。”
“但願他不是遇到什麼麻煩……”
其實沈易本身就是個麻煩,怎麼能有比他自己更大的麻煩呢?麻煩撞上麻煩,結果肯定不是負負為正,而是更大的麻煩,他一個我都無能為力,更何況是天大的麻煩。
沈易年歲比我小上一些,但做起事來絕對比我靠譜得多。小事他完全可以自己處理,至於大事,就算有我在,大概幫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