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部分(2 / 4)

小說:桃運青年 作者:匆匆

來。

王曉倩說,雖然我是第一次,但你不要怕我疼,盡情地狂。

張劍大喊,我草,我狂。

林楓說,你以後如果去北津辦事,一定要聯絡我,我請你吃飯。

王曉倩說,聽你的口氣,你是要走了,不打算多和我聊一會兒了?

林楓說,我是怕一直呆在你的鞋城讓你煩,誰知道你對我的熱情是真的還是假的。

王曉倩說,是真的,你看,你剛才狠狠扇了我一個耳光,我都沒跟你計較,等會出去了導購們問我的臉,我還不知道怎麼解釋呢!

林楓說,那你就告訴她們,我扇了你。

王曉倩說,不能這麼說,她們會認為你比我都狂,你的功夫是很高,可你怎麼能有我狂呢?

如果林楓很想狂,他可以比王曉倩更狂,甚至比當年的張劍更狂。

可很多時候他並不想狂,他只想像正常人一樣走路,像正常人一樣說話,如果有個無關緊要的陌生人看他不順眼罵他一句,他會裝作沒聽到。

可活到現在,林楓也多次適當的狂過了,但他的狂並沒有超標。

林楓無言,只能是抽菸。

王曉倩說,你選一雙鞋吧,你記得嗎?初二的那個冬天,你特意找到我問我,那種高腰皮鞋能不能便宜點賣給你,當時你只有一百塊,我很鄙視看了看你說,不賣!

林楓說,我當時是想讓你找你爸說個情,便宜點賣給我。結果讓你鄙視了,後來一直到初中畢業,我也沒穿上那種皮鞋。

王曉倩的眼睛再次溼潤,她說,對不起。其實那種皮鞋進價是99塊。你當時有100塊。

林楓說,你向我道歉就顯得你不狂了。

王曉倩說,不管狂不狂,我都得像你道歉。你手裡的錢本來比進價多了一塊,可我卻毀了你初中時代的一個夢想,當時很多男生穿那種皮鞋,你肯定也很想穿。

林楓說,嗯。是很想穿,但沒穿成,所以你現在想送我一雙皮鞋?

王曉倩嘆息道:“說真的,以前那些經常一起玩的人,有些人都不想搭理我了,自從張劍砍死人進了監獄,就好像我也成了瘟神,就好像跟我交往的結局就是被砍死!很久沒有這麼暢快的聊過了,陪我熱聊的不是想象中那些人。而是你,一個意料之外的人,可不知道為什麼,和你聊的時候覺得我們兩個分外熟悉,快過年了。老同學見了面,沒什麼好送你的,我是鞋城老闆,瞧得起我的話。選一雙皮鞋回去穿吧!”

林楓說,我買。

王曉倩說。不賣。

林楓說,那我就選一雙,你送我。

王曉倩說,嗯!

林楓選了一雙標價五百多的皮鞋,黑sè的,款式很好,質量不錯的牛皮。

網上有文章說,經常穿八百塊以下的皮鞋是吊絲的一個特徵,可林楓覺得這一條有點扯淡,因為穿兩百塊皮鞋的人可能很有錢,一個真正的吊絲可能穿著上千塊甚至幾千塊的皮鞋。

既然有人捨得賣腎買愛瘋,那麼就會有人捨得花掉兩個月的薪水買一雙皮鞋,但這種荒唐的事林楓基本是不會去做的。

林楓本打算是如果在古柳大街上遇到了王曉倩就簡單聊一聊,沒想到見面以後聊了那麼多,王曉倩的漂亮臉蛋都讓他的耳光扇腫了,還送了他一雙皮鞋。

林楓沒有打女人的習慣,可林楓到現在已經扇過幾個女人耳光了,因為那些女人出現在了他的面前,討打到了不扇不行的境界。

同樣一個女人,有的時候是可愛的,有的時候是的,有的時候是矜持的,有的時候是討打的,人的行為靠大腦和神經支配,大腦和神經讓人變得很複雜。

都到午飯的點了,王曉倩送了他一雙標價五百多的皮鞋,林楓覺得他應該請王曉倩吃頓飯。

如果王曉倩不想和他一起吃飯,他也不會強求,可當他提出的瞬間,王曉倩就欣然同意了。

“請我吃火鍋,附近就有一家不錯的。”

“沒問題。”

林楓和王曉倩一起到了那家火鍋店,坐到了靠玻璃的位置,點了羊肉牛肉爆肚和各種蔬菜。

“喝點?”王曉倩道。

林楓說,你想喝的話,我就陪你喝點。

王曉倩說,從初中認識到現在,咱倆還是頭一次一起吃飯,必須喝點,喝白的。

坐在他面前的是初中時代的校花,是他暗戀過很久的女孩,現在離了婚,可很多人卻說她是全縣最漂亮的女人。

和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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