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上將會花費更多的精力和金錢,值不值得?
是呀,值不值得,孟時也思考過這個問題。
前世的時候,弟弟在外打工,節假日的時候騎腳踏車出去玩,結果他正在騎車呢,忽然被人給撞倒了。
再一看,撞到他的是位老太太,也騎著腳踏車。最奇妙的是,那位老太太的車頭撞在了他的後輪上,掛住了。還有就是,當時是在市區內,弟弟的車速並不快。周圍還有很多人,都看到是那位老太太撞了弟弟。
可是沒人肯作證,而且,弟弟沒受傷,反倒是老太太尾椎骨折了。
因為怕老太太受傷嚴重,再者弟弟也沒太多心思,先把老太太送醫院了,沒報警。後來被訛詐的時候,他才想著去報警,但警察要求雙方當事人都到場,而對方拒不到場……
最後,弟弟是外來的打工仔,也不想鬧太大,也沒時間鬧,給老太太出了醫療費之後,又賠了些營養費,總共花了差不多兩萬塊,對方寫了個條子,互不追究。
孟時聽說這件事情的時候,真的很氣憤,原本只是看電視新聞上有這種事,真發生到自己親人身上時,那種憤怒絕對是難以控制的。
可憤怒又能如何?
怪弟弟不懂處理?不,她只會怪那老太太一家子缺德。
當時再憤怒,也只能罵上幾句,寬慰寬慰弟弟,別的什麼都做不了。
如今呢?
她那時候不是沒想過,如果自己有足夠的金錢足夠的精力,一定要給弟弟討回公道。打工仔掙兩萬塊容易嗎?
如今,徐凡一個月的工資不超過一千五,她掙一萬塊容易嗎?憑什麼要白白地給別人?
不,就算是徐凡一個月工資一萬,這點兒錢對她沒任何壓力,那她就該為別人的缺德買單嗎?
孟時知道,如果真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做,會花費無數個一萬塊,可是她覺得值!
這個錢花得一定值!
她也不是絕情的人,如果不到萬不得已,她也不想把那老太太一家逼上絕路。
所以,在要實施計劃之前,她讓凌墨再去醫院找那老太太一家。
很簡單,如果老太太承認徐凡沒撞到她的話,那孟時會幫老太太出醫藥費。反之,如果老太太不承認的話,她就要開始找證據,證明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如果找到了證據,證明的確是徐凡推了老太太的話,她會加倍賠償;但如果證明徐凡沒撞老太太,是老太太誣賴徐凡的話,那她一定要控告老太太誣賴和詐騙的,而且會在電視上報紙上,弄得人盡皆知!
孟時自認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
不過很顯然,她的好心別人並不領情。
凌墨帶回來的訊息是,對方拒不承認,一口咬定了,是徐凡撞人的。
既然如此,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不過,孟時在決定之前,也問了徐凡,問她同意不同意這麼做,因為這般做的話,如果最後找不到事實真相的話,肯定會有人對她指責謾罵,甚至是,哪怕最後找到了事實真相,證明了徐凡是清白的,也會有人謾罵。
豈料,在聽了凌墨帶回來的訊息之後,徐凡反倒是堅定了。
“時時,我只是覺得這可能會花太多錢……”
徐凡的話還沒說完,就被孟時給打斷了,“錢不是問題,完全不是問題。如果是為了錢,你大可以什麼都不考慮的。我只想問你,如果沒有錢的問題,你願不願意配合我,找出事實的真相。”
“當然願意。我……我明明就是好心。這次若不是你,我往哪兒找那麼多錢賠給他們?若真是我撞的,我怎麼都會賠錢的,可不是我撞的,我……”徐凡又哭了起來。
孟時點點頭,“你這麼想就好。不過這件事情也不用你出面的,我儘量擋住所有要來騷擾你的人,但……可能也會有漏網之魚,所以,你覺得可以承受嗎?”
“我不怕。”徐凡直接道。
孟時緩緩一笑,看向凌墨,“就按照我之前說的進行吧,找出事實真相來。”
……
凌墨的辦事效率很高,當然,也跟背後的人脈關係有關。
如今這年頭,廣告的概念已經很豐富了,五花八門的廣告到處都有。
吳瀚的廣告公司,甚至有幾支廣告在國際上都獲得了大獎,在國內更是聲名鵲起!
十年前還全都是各種新聞、文章遍佈的報刊,如今分出了很顯眼的一些位置給廣告,畢竟廣告可是這些報刊雜誌的重要收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