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貧上了。
安吉爾借酒遮臉,突然問他安迪是誰。凱文嚇了一跳,電話差點沒掉了。他支吾著問什麼安迪。安吉爾說:有一次,你睡得迷迷糊糊的,我捏住你鼻子讓你猜是誰,你張嘴就叫安迪,躺身邊的人都能叫錯,你是個什麼東西?!凱文真的傻了,只好搪塞說你聽錯了,我叫的是安吉。就是你。你聽岔了!
可有些事情就是這樣。自己偷偷想著,跟被旁人挑明瞭、揭穿了、說破了,那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
這些年,三教九流的人、亂七八糟的事他都見過不少。他本性貪玩兒,也是年輕氣盛,該玩兒、不該玩兒的,該碰的、不該碰的,他都試過。但沒有什麼是他丟不開手的。因為在他的概念裡,嗜好也好,玩樂也好,是為人服務、讓自己開心的,不是用來被控制、被牽絆的。
對女人也是一樣。他交往過各式各樣的女人,隨心隨性,喜歡了就追,有感覺了就在一起,感情沒了就分手,從來不會糾結於所謂“名聲”。百樣人嘴裡就會有百樣的名聲,哪個也不會是真實的他。喜歡他的自會喜歡,不喜歡他、他也懶得搭理的更是沒必要在意。他沒心思,也沒興趣理會那些“飯後甜點”,不怕傷元氣,不怕咬舌頭,就隨著他們嚼好了。
他一直引以為傲的就是他的“花”而不“爛”,“花”是實力,而“爛”卻是人品了。他沒想做人見人愛的好人,需要時也可以是壞人,但底線是不做爛人。如果說他也有原則,那就是不挖牆腳,也不一腳踏兩船。不將就,也不挽回。在一起就真心實意,分手了就乾乾淨淨。
所以他不能原諒自己居然會叫錯名字,但更讓他不可思議的是讓他犯錯的人竟然是安迪。這個他從未擁有過的女人。
酒店那晚,特別是林賽的事情之後,凱文是打定主意不再故意為難安迪了。他給自己的解釋是:於公而言,做對手,但不再做仇家。與其兩敗俱傷,不如迂迴智取;於私而論,他有些心軟了。可這也並不意味著他會就此在遊戲中棄權。畢竟這些年,瞪著眼睛看著,立著耳朵聽著,剜著心眼琢磨著,也成習慣了,不容易改了。
凱文不是沒想過,他之所以對安迪擱不開手,可能就是因為求而不得,被吊住了胃口。真在一起了,也許就那樣了,還能有多大的不同?!
而今,手心裡的這一握稜角硌著他,卻也硌醒了他。就像是擺在面前的求證題,有了條件,有了結論,唯一欠缺的只是論證的過程。
圍繞在身邊的事和人來了又去,去了再來,他周旋其中,如魚得水,樂此不疲;待到曲終人散,夜闌酒醒,他可以不理對錯,也可以忽視過往。因為他知道這些年他尋尋覓覓的到底是什麼——他要冒險,要刺激,要挑戰,要拼,要衝……因為只有這樣,他才能感到自己還活著,結果反而不那麼重要了。
他可以疲憊,可以脆弱,可以休息一下、盤桓一刻,但他不要停留,不要麻木,不要漠然。
所以他需要一個和他一樣強的人——強到可以與他棋逢對手,強到可以和他心意相通,強到可以互相信賴支援,強到可以攜手遊戲人生。
也許這個人就是安迪?
也許這就是為什麼自己花了七年的時間去追隨這個女人?
也許吸引他的是她的外表,但真正讓他執著、痴迷的是她裡面那個能撞得他發顫、發燙的魂?
凱文試著拼湊安迪在他腦海中的印象:在新生會上,她有些詫異地看他的樣子;坐在大楚身邊,淡定喝酒卻不動聲色、眼觀全域性的樣子;在談判桌前,目光犀利、侃侃而談的樣子;在安裝現場,指揮若定、從容不迫的樣子;看資料時,微低著頭,專注認真,不時用筆飛速一劃、一圈、一頓的樣子;擊敗他時,滿眼得意又挑釁,卻還故作矜持的樣子;還有,在夜店、酒吧,那個下午,那個雨夜,那個酒店房間……
她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性感的。她不夠嬌媚,不夠風情,不夠活潑,她甚至有些刁蠻,有些刻板,固執又霸道……
可不管他情不情願,他還是真的愛上這個女人了。
只是愛的方式和以往不一樣了,所以他一直沒有察覺,不願承認。
儘管他還不能填滿全部的論證過程,但他有時間慢慢來。他現在要做的就是去抓住這個人,扒開來看個仔細,拆開來想個清楚。
儘管這很難,可能會難過他以前的所有嘗試。但他不想再錯過。
這是前所未有的挑戰,他喜歡。
安迪的“補覺”計劃也是被電話打斷的。是凱文。
他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