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4 / 4)

小說:不要忘記我 作者:敏兒不覺

怎麼那個小偷隨後就摔在了地上,引得眾人目光。

隨後突然有人叫道:“那是我的包!”

那桌其餘四個人一聽紛紛站了起來,一瞬間場面就混亂了。

宣莞正看得雲山霧罩,只見顧城南很平靜地打著電話往回走,到了桌前他將手機放到兜裡拿起包牽起宣莞的手,兩人從另一個出口下了樓。

“我並不害怕惹事,只是任何事都要做到最大的自身安全。”兩人下樓一路向外走,顧城南語速平穩,耐心地跟她說著:“你要知道你拍了照報了警,警力從派出所到餐廳是需要時間的,小偷的動作很快,除非貪心不然早已得手離開了。餐廳來了警察經理必然會和警察溝通,就會找到報警人,警察如果問你問題你能說得清嗎?還有細心觀察你會發現這個小偷是慣偷,他和我們同時進來,這麼短的時間內快速鎖定目標、動作迅速,說明他對餐廳地形熟悉,也就應該知道餐廳的攝像頭都在什麼位置,如何隱藏臉。如果小偷被抓拒不不承認偷到行為,警察會找你出來指證。你會站出來嗎?”他看宣莞。

宣莞同時也看向他,她搖頭。她一定不會,因為她害怕。

宣莞問他:“那你不害怕嗎?”

“……”他只害怕在她心裡不夠強大。“人證物證不是俱在了嗎?況且派出所有我認識的人,接到電話第一時間就會出警。道德街的派出所離這裡很近,最快出警三分鐘之內就到。丟包的那一桌上有三個男人,至少不會讓他們在三分鐘之內跑掉。”

說著話兩人出了餐廳走到車前,一輛警車已經停到了餐廳門口。他們回頭看過去,警車上下來了三名身穿制服的警察匆匆跑進了餐廳。

其實顧城南說得有些誇張了,很多小的慣偷在派出所都是有案底的,餐廳的攝像頭就算拍不清臉也能作為證據。說白了警察不是吃乾飯的,對於這種小偷小摸想抓你就有得是辦法讓你伏法。警察局並不像他口中說的那麼一板一眼,指證的事就更是少之又少。

怪只怪護她心切,怕她做事冒失,顧城南不想讓她冒一點點險。

宣莞看著從餐廳裡出來的交頭接耳的人群,她抿著嘴不說話。

她承認他做得比她好太多,聰明、頭腦冷靜、觀察能力強、行事果斷,還有他一眼就看透她的弱點。按照他說的,她沒有他那種能力管這攤‘閒事’,但心裡又多多少少有點兒不太認同。

這是個弱多強少的世界,而弱與強之間的區別她想就是差在了那種能力上。

弱者沒有能力就等於可以心安理得放任‘閒事’?難道這種‘閒事’不是更多的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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