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1 / 4)

在……”

老爺子估計是悶壞了,見老爺子還想繼續說下去,我忙打住他的絮叨,硬著頭皮訥訥地道了謝。正準備離開時,自動門開了,老爺爺笑著牽著狗進去了,我也笑著轉身離開,可是還沒有走幾步,就聽見老爺爺對著屋裡大喊:“安臣,快出來給人家帶帶路。”

一剎那,我恍然大悟,老爺子的口音就是我的家鄉話啊,沒想到我口口聲聲贊家鄉好,卻連家鄉式普通話都沒反應過來。

我的心絃突然一顫,也許是因為老爺爺的大嗓門,也許是因為沒有想到他這麼好心,見我不明白還好人做到底。

我不可置信地轉過身去,看見一個男生從洋房一側走出來,雖然他的樣子我完全認不出了,可第六感告訴我他就是我認識的安臣。

他穿著絳紫色細條紋的V字翻領T恤,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的馬甲,下身穿著合身的灰黑色懷舊仔褲。他的個子高了許多,臉部輪廓有了成年男子的俊朗線條,側面直斜向下的弧度堅毅卻柔和著,不再是記憶中的那個包子臉。眼睛變得深邃了,鼻樑也高挺了許多,就算不是大美男也絕對稱得上潮男,如果沒有真真切切地聽到他的名字,我想十年之後,我們註定是彼此的路人甲。

世界上有那麼多人,有些近在咫尺卻可望不可及,有些身處天涯卻心有靈犀。兩個人的相遇,必定有一種妙不可言的東西從中作梗,我篤定地深信不疑,它叫做“緣”。

第二章

01

十二年前,我才上小學,和一群同齡的小屁孩住在棉紡宿舍大院裡。那年,院子裡新搬來一個女人,帶著她的兒子。我們從沒見過女人上班,只看到她整天打麻將,一次輸個成千上萬的也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家裡的房子裝修得跟宮殿似的。只是說來奇怪,沒人見女人和哪個有錢的男人走得很近。

我很小的時候,心裡覺得最神秘的人物就是這個女人,覺得最有錢的也是這個女人。我就是在那個時候認識女人的兒子安臣的,安臣的媽媽不怎麼管他,那個年紀的他,身材瘦小,面板白白的,一副很乖的樣子。我騙他說我比他大,於是他就乖乖地叫我姐姐,我說當弟弟的應該給姐姐貢獻點物資,於是他就把家裡的高階零食給我抱來。

長大懂事後,我覺得小時候的我壞透了,行為很不可理喻。可是回想起安臣小時候那副楚楚可憐的樣子,就覺得好笑,有時候我都覺得自己有些小小的變態,越是覺得有愛的東西,越想去虐待。

院子後面有幾排平房,有些用來當倉庫,有些卻一直閒置著沒有用,後來一個男人租用了這幾排房子養豬。雖然我們小孩都不懂事,學大人叫他豬倌,可他一點都不介意,還笑呵呵地招呼我們去小屋裡看小豬。有一次看小白豬時,我對安臣說:“你看,你準是裡面最小最瘦的那隻投胎變成的。”

這句損人的話多正常多和諧呀,可是就說了這麼一句話,安臣就哭了,天知道他為什麼會哭。如果說年幼和懂事後的性格大相徑庭的話,我和安臣就是兩個極端,誰能想象得到連針都怕打的安臣怎麼會變得那麼陽光開朗,而猴兒一樣上躥下跳的我有一天變成了靜若處子。

小時候,我特皮,幹盡了壞事。比如說把粉筆磨成末摻進自來水裡,騙安臣說這是牛奶叫他喝下去,結果他晚上鬧肚子,被我媽送到了急診室;我媽叫我倒垃圾,我嫌垃圾房太遠了,乾脆上樓倒在了安臣家大門口,剛準備逃之夭夭的時候,安臣家恰好來了拜訪者,把我乾的壞事盡收眼底;我家害老鼠,媽媽借了只貓回來,拴在通向衛生間的過道上。在某些方面我膽子很小,半夜起來上廁所的時候,大貓綠瑩瑩的眼睛直勾勾盯著我,讓我直哆嗦,於是我拿了把笤帚朝它的方向撲去,待它閃開後飛快地跑過去,如此迴圈了一個月有餘。現在想來,那個時候我的我真是笨,笨到都不知道連跟老媽說把大貓的位置轉移一下。

唇紅齒白的小安臣童年時有些內向,雖然也常常和男生們一起玩彈珠打水漂翻卡片,但更多的還是和我們女孩子一起下棋、跳皮筋。有一次我們正玩得不亦樂乎的時候,豬倌路過了,逗了我們小孩子幾句,說他一直想要女兒,問我們願不願意做他的乾女兒。一起的沈婕妤立馬就說好,豬倌高興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條縫,可是我卻遲遲不願意,如果做他的女兒,那我豈不是小豬倌啦?

事實證明,沈婕妤的選擇多麼正確,我的偏見多麼傻氣,幾年後豬倌開煤礦發了家,不住地投資專案,資產越來越龐大,光房車就有保時捷911和一輛寶馬730,他不光是咱縣城的首富,在整個地級市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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