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3 / 4)

小說:她與光同行 作者:大刀闊斧

明觀眾都是一臉驚豔!”

慕春寅搖頭,突然捧起她的臉左右端詳,“就是覺得驚豔才後悔……”他憂愁的嘆氣,“唉,等廣告上了頭條後,你就會一炮而紅,我擔心別的公司會挖我的牆角。”

樊歆樂了,推開他的手,“誰敢挖你慕少爺的牆角,就算他們敢挖我敢跑麼?”

慕春寅也樂了,伸手捏捏她的臉,“你有自知之明就好。”

兩人有說有笑的離開,廣場上的人亦漸漸散去,每個人的臉上還帶著對廣告的意猶未盡。

廣場最南邊亦站著兩個人,前頭的一個人身材高挑頎長,夜色太暗看不清具體長相,五官輪廓卻在模糊的光影裡顯出優美的弧度。

他朝著螢幕的方向佇立許久,他身後的年輕人輕聲提醒道:“溫先生,廣告已經放完了,我們走吧。”

溫淺回過頭來,若有所思,“這廣告裡的女主角是……”

阿宋的聲音染著些許興奮,“可不就是那個樊歆嘛!今兒她真是讓我刮目相看,先前我只覺得她歌舞不錯,沒想到古裝扮相這麼驚豔!”

溫淺頷首,是個含蓄的意思,“是還可以。”

阿宋的神情含了一絲戲謔,“才可以?她出場後,您那視線就沒挪開。”

溫淺一怔,“有嗎?”

“有。”阿宋點頭,問起一件正事,“您不是有意找她唱下一部的電影插曲嗎?盛唐那邊為什麼拒絕了?我當時打電話說起這事時,她的經紀人還很興奮來著。”

溫淺道:“她經紀人同意,但她的老闆拒絕了。”

阿宋疑惑道:“奇怪了,盛唐為什麼拒絕跟我們合作?音樂界我們榮光可是no。1,多少人想求我們都求不到,是不是因為您跟慕總私底下……”他後頭的話沒再說——在大眾眼中,榮光這些年與盛唐在演藝圈並駕齊驅,一個是音樂界的no。1,一個是影視界的no。1,在業務交匯的領域,雙方有不少合作。但撇開公事只論私人關係,明眼人卻都曉得溫淺與慕春寅是面和心不合,具體原因旁人不得而知,有小道訊息說是為了一個女人。

對於兩**oss的糾葛,阿宋不好多說什麼,便轉了個話題,“既然盛唐不肯,不如咱乾脆就把樊歆挖過來?您想讓她唱即將開拍的那部電影,咱挖了她,她就是自己人,這事就簡單了。而且她條件這麼好,好好栽培,未來不可限量。”

溫淺輕輕皺眉,“挖?”

“嗯,雖然挖這個詞不好聽……但圈裡這事很常見,如今這樊歆會唱會跳顏值高,估計很多公司都眼紅著呢。”緩了緩,阿宋嘆一口氣:“哎,其實我也就說說而已,瞧樊歆現在的人氣,盛唐多半是不會放手的。”

光線幽幽暗暗,溫淺的瞳仁濃黑如夜,他沉默著,似乎在思索對方的話,又似乎在想著其它心事,最後他說:“時間不早了,回去吧。”

慕春寅的判斷果然正確,一個小時後,關於盛唐的最新房地產廣告立刻大篇幅登上y市的主流媒體。當然,這還沒完,在樊歆一覺起來的第二天,她震驚的發現,除了y市本地媒體外,全國的網際網路媒體,齊刷刷全刊登上《盛唐。桃花塢》的廣告影片。大小網站紛紛轉載,標題百花齊放——《本年度最驚豔的房地產樓盤》、《盛唐。桃花塢——不可錯過的稀世之旅》、《盛唐傾情之作,絕美世外桃源》。

除了樓盤以外,廣告裡的紅衣女主亦驚豔網路,跟著廣告一道被推上頭條——《天外飛仙,驚鴻一瞥》、《桃林深處的驚豔面孔》、《本年度最驚豔的古風廣告女主》等。

隨著新聞熱度的不斷攀升,勤勞積極的網民又將相關資訊轉到微博,在這個全民娛樂共同織圍脖的時代,廣告被熱情的微博粉們不斷轉發不斷艾特,在短短的一天內,訊息的熱搜度直奔微博排行前三。

大量的網民在影片下發表留言,內容基本分外兩種,一種是誇場景色優美心生嚮往之類的話,另一種是誇主角扮相美顏值高的。但這兩種誇讚又可集中概括為曾因範爺而紅火過的一句話——美的不像人間。

一片讚譽中,有網友好奇翻查了女主的資料,這才驚喜的發現女主名叫樊歆,正是《歌手之夜》那個以舞蹈與歌喉驚動全場的新晉歌手。

輿論再起波瀾。在此之前,樊歆的成名只因為在《歌手之夜》上展露歌喉,有部分網友並未觀看過《歌手之夜》,對於那個拿了比賽第二,成為本屆最大黑馬的新人事蹟,他們只是從新聞上略有耳聞,而如今,當他們從桃花塢的廣告注意到這張面孔時,才真正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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