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十多年前早該忘記的一樁小事。
依稀記得那會兒也是寒冬臘月,程氏夫婦帶著小程遇去了倫敦的唐人街。半大的小孩兒正是不安分的年紀,在咖啡廳裡裝模作樣了一會兒實在是坐不住了,悄悄撇下爸爸媽媽溜了出去。
推開玻璃門,外邊兒是漫天的飛雪,古香古色的中式建築,商鋪的屋簷下掛著大紅燈籠,白牆黑瓦,水墨色的天空。忽略掉混在其中的白面板藍眼睛,程遇並不覺得這裡與莊周水鄉有什麼區別。大抵也是因此才將當時的環境清清楚楚地記了下來。
拱門下一個約摸四五歲、腦袋毛茸茸,個頭只到程遇腰間的“男孩兒”臂彎上挎了只籃子,裡邊兒躺著十多支快要變成暗紅色的玫瑰花。
小孩兒怯生生地拽了一下程遇的衣袖,仰著頭望他,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眨巴著清亮的霧氣,小鼻子紅紅的,面板又白又嫩,簡直比洋娃娃還可愛。
一出口,聲音卻是清凌凌,脆生生的。
“哥哥,買花嗎?”
她的中文很蹩腳,但卻說得異常認真。
程遇也是在聽到她的聲音時才知道,這個毛色淺淺的短髮小孩兒原來是個小姑娘。
她長著一張外國人的臉,微凹的眼窩,長長卷卷的睫毛,挺翹的鼻子,細絨一樣的淺麻色的頭髮,只那對滴溜溜的眼珠子是漆黑的,像兩顆晶亮的黑曜石。
那雙眼睛太過灼人,像用溪水洗過,清亮澄澈。
以致於後來的許多年,他早已忘了她的長相,卻還記得那雙盈盈秋水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似要把人看進心裡去。
也不知現在這個場合怎麼就突然想起了那檔子無關緊要的事,程遇估摸著,那小姑娘如今也該和臺上那人差不多的年紀了吧。這麼一想,又開始細細地打量起她來。
孟越編了兩根髮辮,鬆鬆垮垮地垂在胸前。她換了妝容,凹陷的眼窩塗著一層淡淡的銀色,一開一合像是兩隻振翅欲飛的蝴蝶。她的面板很白,臉很小,細膩又飽滿。穿一身純黑的無袖連衣裙,衣領縛住纖細的脖頸,像天鵝高昂著頭顱。
她坐在一把高腳凳上,足下是銀色的高跟鞋,襯得膚色如雪。一隻腳踩在地上,一隻腳踩在凳子的橫杆上,那模樣隨性又慵懶,沒來由的性感。
此刻她就是舞臺上最明亮的一束光。
一屋子黃種人裡就孟越這張西洋臉最扎眼。做工考究的連衣裙熨帖地套在她身上,只露出兩截細細的手臂,裙子下是一雙筆直纖長的小腿,似乎只要稍一用力就能直接掰斷了。個子又瘦,還高,杵在那兒還真像根竹竿兒。
程遇嗤笑,跟他想的一樣——身無二兩肉。也不知現在的人都什麼眼光,放著好好的“珠圓玉潤”不看,偏就喜歡這種瘦不拉幾的歐美風。
他隱約聽到,有人正交頭接耳地嚷著“啊女神太美了”。
臺上的人已經握著麥克風開始唱了,音樂嫋嫋,眼波流轉。
程遇不懂這些“90後”聽的歌,只覺得她唱歌的聲音倒和說話不同,清冽中透著點暗啞。
回頭看到笑意盈盈的老闆,他答:“隨便來點啤的就行了。”
他不常來酒吧,來了也從不喝那些花花綠綠的東西,膩得慌。
林鷺給他加了冰塊,然後支著手也看向臺上的人。
程遇呷一口酒,冰涼刺骨的液體進了肚,眉頭也不皺一下,倒還覺得挺爽。
隨意地開口:“她是誰?”
“孟越,是個歌手。”
他笑,果然。又想起她在車上被問及時掩耳盜鈴補上的那句“我不是”。
——小丫頭片子被猜中了還嘴硬。
程遇不禁又朝舞臺上看去,光線暗淡的酒吧裡,那人閉著眼,面容安寧,頭頂的燈光星星點點地縈繞在身上,聲音像是低喃出來的。
“先生是第一次聽孟越的歌吧?”林鷺撐著腦袋看臺上的人。
程遇沒說話,她也不是真的要聽他的答案,於是靜靜地沉浸在音潮裡。
只是在熟悉的旋律中不禁想起第一次見到孟越的場景。
那時候她揹著一把吉他找到林鷺,說想在這裡表演,免費的。林鷺一開始覺得好笑,摸不準她葫蘆裡賣的什麼藥,後來交談了一番後才答應考慮考慮。一轉頭看到她放在桌子上的巧克力牛奶,忍不住彎了嘴角。
彼時,孟越十七歲。
顏值高,個子高,音色獨特,會彈小提琴鋼琴和吉他,才在“鷺人歌”上過兩次臺就走紅了網路。於是被陳笙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