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威望,民心所向的代表們也開始拼命拉票,發表各種參政競選演講,接受各界代表的問詢和媒體各界代表的提問。
陳漠將國事分成了三塊獨立的系統執行,總統統領行政,處理一切zf日常的事務。
又另外設立眾代表院和國代表院,眾代表院按人口比例選出,而國代表院則按地區包括屬國每地選出兩名。由眾代表院負責立法,立法或修改法案在眾代表院表決透過後,再送往國代表院由他們再次表決,都透過後,就變成國家法---條。
所有華夏屬地包括屬國都要遵守,眾代表院和國代表院對此進行監督。包括總統在內的所有行政人員也都不允許違背。
最後在設立議事庭,不管是誰,如果被認為違反了法---條都將被送到這裡審判,下轄有基礎庭民眾也可以在這裡申訴其他民眾對他產生的不公侵害。
而最高廳則不僅僅是處理基礎庭申訴和被申訴者的不滿升級,甚至可以對總統及其領導的行政系統進行審判,聯合眾代表院和國代表院對他們進行處理,甚至可以將總統也送入獄中。
這樣的設定就是為了各自管轄,相互監督。防止某一個系統做大,再次將陳漠的改革全部葬送,讓選舉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