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嘴,程天籟苦澀不已,嘴唇剛碰上杯壁,宋昂疾步走來,猛地奪走杯子往桌上一摔,“不喝了!”
程天籟倔強地望著他,滿眼都是不甘心。宋昂“咯噔”一下,心一狠,回手又掄起酒杯,“俏俏的酒,我來替。”
施雅婷的笑容也凝固了,伸手一擋,豔紅的指甲色和她的表情一樣冰冷。酒杯被甩在地上,曲凌把餐廳的地板都用草墊鋪著,杯子沒破,酒急匆匆地撒了一草地。
“你替?”施雅婷不屑,“輪不著。”
宋昂冷笑,“既然我都輪不著,希望你也有點自知之明。”
“你!”施雅婷變臉,很快微笑如常,對程天籟說:“喏,他兇我哦。雖然很傷心,但至少證明你眼光不賴。不過呢,俏俏,我們可不是第一次見面了,應該是四年前,對吧宋昂?”
大概是醉了,程天籟迷迷糊糊的沒有聽明白,她覺得不對勁,可腦瓜子一熱,九曲十環跟打了結似的。宋昂突然用力扶住她,雙臂結結實實環住她的腰。
“砰”的一聲門響,耳邊“嗡嗡”響的跟炸開鍋一樣,而後是可怕的寂靜。
“她走了。”宋昂咬著耳垂,溼潤潤的氣息吹起了一身雞皮疙瘩。程天籟眼睛發亮,仰起頭,一字一句地說:
“你這個混蛋。”
上了年份的紅酒勁頭不小,程天籟又喝的急,回到住宅的功夫,她已經雲裡霧裡了。此時華燈初上,萬家燈火星星點點。宋昂把人抱上樓,後背起了薄薄一層汗。程天籟不配合,在他懷裡七拐八拐,好幾次差點摔下去。宋昂為了抱緊她,手背蹭到牆壁上,刮掉一塊皮。
“你是不是很得意啊?女人為你爭風吃醋的。”借酒壯膽,程天籟亦真亦假,骨氣也足了起來。
宋昂老實搖頭,有點憋不住笑。
“你前女友真難伺候啊,你乾脆把她伺候完,我真不想參和你們。你還帶她出席酒會,幫她擋酒,你還約她吃晚飯。”程天籟哭了,“那你幹嘛還約我,左擁右抱你很享受嗎。你是不是腳踏兩條船?”
宋昂配合地舉起手,臉上是再也藏不住的笑,“冤枉。”
轉而低頭抵住她的額頭,說:“俏俏,你吃醋的樣子,真動心。”
她一愣,鼻尖更加酸了,用力揪著宋昂的襯衫,“你說你們分手了,分手了她還對你那麼如飢似渴,你不僅混蛋,還是個騙子,你們蛇鼠一窩,你們!”她咬著唇,淚珠順著紋路滑進了嘴裡,又苦又鹹,“宋昂,你欺負我。”說著說著,她也明知自己有些胡攪蠻纏了。
“好,我是騙子,我是混蛋,我千不該萬不該。”宋昂哄她,“我不知道她會來,雅婷的性子和你不一樣,她……”
“我不聽,我不聽,你走開,別碰我。”
“好好好,我走。”宋昂真的起身,程天籟心一動,張手一撲,環著他的腰身緊緊的,委屈道:“宋昂,別走。”
她可憐脆弱的模樣,就像落地窗外突然升騰的煙花,“砰”的一聲震懾住了耳朵,漫開的璀璨光芒溫暖了眼睛。萬道光亮取代了黑夜,就如此刻,宋昂的心。
她每一次的無助和醋意,都在指引著他要對她更好,近乎一種魔力。
“俏俏,我要你。”宋昂呼吸熾熱,埋頭吻了上去。
作者有話要說: 嗨。好久不見。
☆、海市
程天籟熟悉了他的身體,懂得怎樣的迎合能讓兩人快樂。她近乎報復性的撕扯,熱情的讓宋昂驚喜。他輕車熟路,幾個動作便佔據上風,勾引出最原始的本能,程天籟忍不住哼聲。宋昂把她翻轉了位置,捧著腰身竟然一動不動了。
程天籟皺著眉頭,無力感和不適感夾雜一起,心頭一熱,整個人就軟在了宋昂胸口。
“除了你,我接受不了任何人。”她說的輕,宋昂渾身一激,啞著嗓子,“我不會讓你接受別人,俏俏,我們會過的很好,我娶你。”
“你以前也說結婚。和施雅婷。”宋靈的話猶在耳邊,施雅婷曾是宋昂的未婚妻,是宋家上下認可的女主人。
宋昂輕輕嘆氣,“我不瞞你,我與她的確有過婚約。”
二零零五年,宋昂完成本科學業赴美進修。他在一次學院組織的聯誼會上遇見施雅婷。明豔美麗的東方面孔,在金髮碧眼的人群裡那麼顯眼。緊身的馬甲裙把身材勾勒的完美無比,現場的音樂是1983年經典舞曲《To my heart》,最後儼然成為了她一人的專屬舞臺,嘴裡叼著玫瑰,很多人為她鼓掌。
施雅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