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昂的呼吸越來越重,恨不得把三年的愛恨都揉碎在懷裡。程天籟堵得難受,心一狠,腳屈膝,頂到一半的腿卻被他一把掐住,他鬆了一隻手,程天籟猛地一推,終於解脫出來。
宋昂看著她一臉防備的表情,忍了忍,站在原地不動。
“宋總,是不是我昨晚沒說清楚,我已經有,你……哎你幹嘛!”
宋昂已經牽起她的手,不容拒絕的,滿臉鐵青,“別再說了。”
進了電梯,他才放開。程天籟敗下陣來,“你想怎樣?”
“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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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市的發展已與省會R市不相上下,尤其是市中心的標誌建築,拔地而起,高聳入雲,像極了宋氏大樓。所以程天籟剛回這裡很不喜歡,每次開車經過,都會把車窗關上。現在,兩人在大廈附近一前一後,宋昂的背影融在華燈裡,猶如故人歸。
程天籟從未想過,三年後,還會再交集。
已經八點半,餐廳大多歇業,程天籟叫住了他。
大學城附近小食特別多,每次加班後,她都在這邊覓食,烤串擼一堆,五顏六色的飲料,越垃圾的食品越爽,爽完後,疲憊和傷心,就一消而散了。
她帶宋昂去了一家麵館,十來平米的店鋪,座位滿滿,程天籟穿了一身白色長裙,長髮披肩,和宋昂的襯衫竟然特別配。看著她腳上的高跟鞋,他的俏俏,以前從來不穿。
“這裡的清湯排骨麵最有名,再晚點,學生下自習,可就難坐到位置了。”程天籟打破沉默,如常談話一般。
宋昂點點頭,“你點吧,都好。”
老闆的笑很喜氣,問倆人吃什麼。
“兩碗排骨麵,一碗不加蔥。”程天籟一怔:
宋昂,是從來不吃青蔥的。
他目光直直,心裡的狂喜一點一點迸出,像是珍寶遺落,卻又失而復得。
“你這些年過得怎麼樣?”
“你過得好不好?”
兩人同時開口。
程天籟連忙低頭撥開筷子,假意鎮定地說:“挺好啊,我在溫哥華唸完書,就和陸唯回來了,開了一家公司,還不錯。”
“我們也入選了信林的招標,日後還要有勞宋總多多提點呀。”她雙手合十,表情俏皮。
宋昂低眉垂目,不應答。他是風姿卓越的男人,正當年,家境的薰陶,經驗的歷練,成就了這一身鋒芒。
程天籟悵然,當年和他提出分手,也是一頓晚飯,對面而坐,都過去那麼長時間了,她還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