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相見不如不見
看向了外面,已經白花花的一片了,天已經亮了。我坐在床上發呆了一會兒,回憶著昨天的事情,一幕幕的畫面插入我的大腦,我想起了自己摟住了李修哲,在他的懷裡睡著了。
我覺得自己很荒唐,肚子沒有那麼疼了,再仔細看了一下週圍,看到自己的床邊放著一件西裝,西裝的裡子是金黃字型,李修哲,鬼使神差的,我伸手摸了一下那件西裝,那個名字,片刻後,我嘆了一聲,下了床。
從臥室裡走出來,心裡也是知道他還是沒有走的,但是看到他就坐在沙發上,面前擺放著筆記本,似乎正在開視訊會議,他清冽的聲音在屋子裡飄蕩著,鏗鏘有力,他就是一個皇者。我還是木在那裡,心裡猛地抽了起來,還是會疼的。
站在那裡,一時都不知道怎麼辦了,很尷尬。我和李修哲分手了六年,昨晚的事情完完全全超出了我的接受範圍。也許那麼長的時間,已經把我對李修哲的怨恨磨滅了,可是我無法以平常心對待著他。
他是一個很警戒的人,也許感知到了我的存在,他猛地回過頭,我和他的目光就在半空中交匯了,隔著不近不遠的距離,對視著彼此,還是會心跳加速了,可能那是一種習慣了吧!
氣氛很詭異,我想說什麼,卻又不知道說什麼,他的目光移走了,落到我的腳丫上;語氣很嚴肅“你怎麼又不穿鞋?”從小,我就有著光腳丫的毛病,在一起的時候,我也總是不穿拖鞋,後來他沒有法子了,就在樺木板上鋪上地毯。
他的話一出,我的身體如同被雷擊中了,立在那裡,大腦是白了一片,為什麼他還可以說著一模一樣的話,仍可以平靜,似乎一切都沒有發生過。我以為自己不在意的,可是我錯了,我很在意,我厭恨他的若無其事。難道他不知道嗎?他說這一些話就是揭開了我的傷疤,還在上面撒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