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學著用靈魂感知。
冬去春來,山中的積雪開始融化,雪層之下嘩嘩流淌著融化的雪水,也沖刷著剛剛冒出頭的嫩芽,這個時節的野菜最是鮮嫩爽口,啞奴採了許多,儘管知道小歌已經沒有了味覺,吃什麼都沒感覺,但他還是會收集最好的食材,將食物做得極好吃給小歌吃。
用膳時小歌摸索著吃了一口卷耳的嫩芽,鮮嫩爽口,手藝很好,不由在心中感慨,感慨完了才意識到一個問題,自己不是已經沒有味覺,吃什麼都一個味道——沒有味道嗎?怎剛才又有了味覺?
意識到自己舌頭的變化,小歌的臉上不由露出了狂喜之色,人生最痛苦不是死亡,而是吃什麼喝什麼都一個味道,即沒有味道。換個意志差點的,可能就生無可戀了,畢竟大部分人活在世上就是為了享受,而吃喝是每個生靈最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當吃喝一點趣味都沒有的時候,人生的樂趣也就少了一半。
啞奴見了小歌的異樣,不由抓起小歌的手寫道:怎麼了?
小歌笑容燦爛抱著啞奴的腦袋狠親了一口,歡喜的回道:我吃東西有味覺了!
味覺的恢復讓小歌壓抑了幾個月的心情大好,笑容從早都晚都不離臉上,每餐都細嚼慢嚥,哪怕是普通而清淡的粟米粥都要細細品嚐,似是享受天下間最珍貴的佳餚。而令小歌心情愈發好的是,三個月後她的耳朵也漸漸能聽到一些微弱的聲音,興奮的她整宿都睡不著,泡在樂器室敲擊著聲音洪大的樂器,最後還是啞奴硬將她拉出了樂器室。五感六識的恢復雖值得高興,但也不能這麼折騰自己。
小歌笑了笑,她的確興奮得過頭了,但沒有失去過五感六識的人是無法體會她此刻的心情的,哪怕是天崩了,對她而言,也是世間最美妙動人的聲音,若非還是不能說話,她真想大聲告訴所有人,自己恢復五感六識了。
啞奴看著高興的小歌,深藏著期待的建議:可以同你在意的人分享,沒必要折騰自己的身體。
小歌感覺著掌中的筆畫,笑容頓時斂盡,讓啞奴不由忐忑,自己說錯什麼了嗎?
過了好一會,小歌忽然拿起了啞奴的手,在寬大的手掌中一筆一劃的寫了起來:若我永遠都恢復不了,你是否準備做一輩子的啞奴?
啞奴,或者該說御風不由怔住,驚訝的看著小歌。“你幾時認出來的?”
一、開、始。
御風漆黑的重瞳頓時瞪成了牛眼。“一開始?”
小歌含笑點頭,繼續寫著:我只是眼瞎,不至於連自己的男人都認不出來。
“那你還留下我?”御風難以置信。
小歌這回只寫了兩個字,一筆一劃,格外用心與認真:安心。
是的,安心,比起可能會在自己死的時候捎帶上御風,她更怕自己孤零零的走向死亡,也更怕死在看不到他的地方。當然,如今也看不到,但至少可以感覺得到他在身邊,那比什麼都讓她安心,她相信自己即便哪一日死了,只要他在,她就會走得很安心,她就是這樣自私的一個人。
御風看著自己的手掌,似乎還能感覺到剛才的一筆一劃,解了疑惑,卻沒有笑,神情莫測,無喜無悲。“原來是這樣啊,那你可還會離開我?”
小歌認真的道:“只要你不怕我死的時候忍不住拉上你一起,我就不會再離開。”
御風聞言不由笑了,道:“我不怕你殺我,我只怕你再丟下我。”
小歌緊緊抱住了御風的腰。“我不會再離開你,哪怕遇到意外失散了,你只需在原地等我,我一定會尋回來。”哪怕她可能會忍不住殺了他,若那樣,那麼就讓他跟著她一起去黃泉報到好了。
察覺到小歌的決心,御風頓時笑容如沐春風,滿足而開心得似一個孩子,似對待最珍貴的寶物般將小歌扣在自己的懷裡,一字一頓的道:“那就永遠記住你說的話。”若是忘了,他可就不保證他還能控制得住自己不殺了她。
小歌享受著御風的投餵,終於想起御風離開華歆城不止一兩日了,抓著御風的左手上寫道:你這樣一直都不回去,真的不會出事?
御風無所謂的道:“我不過幾日沒回去便出了亂子,那他們都可以回家養老了。”
小歌噎了下,幾日不在?公子你是幾日沒回去嗎?你是一年到頭只有幾日是在華歆城,其餘時間都沒影。當主公當到這份上,御風還沒被拉下臺,真是一大奇蹟。發現自己擔心也是白操心,小歌便換了個話題。“我以前怎麼不知道你會做飯?”還做得這麼好,都御廚都綽綽有餘。
“你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