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京城頂尖的當鋪裡當了三十多年的二朝奉。這二朝奉在老東家那裡一直跟大朝奉別苗頭,別了十多年還是別不過,一氣之下索性換了東家。寧為雞頭,不當鳳尾。
京城裡大當鋪的二朝奉,那也是看過不知多少好東西。
此刻手心裡這小小的金釦子,那一看就不是凡物!
在現代翡翠玉器比黃金值錢,但在生產力低下的古代,因為金屬礦石開採冶煉技術不發達,黃金那可是非常貴重的存在。
尤其是純度高的赤金,那是非常罕見的。別看黃金在自然界的存在形態,如金沙,狗頭金之類,本身純度就高達百分之六十以上,可真正想要到達現代要求的千足金,以當時的生產力條件,根本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赤金,純度也只能達到百分之八十左右。
再加上開採難,存量少,所以全國官窯開採冶煉的黃金基本全部進貢給皇家御用。
而到了宮裡,也沒有想打金碗就打金碗,想打金釵就打金釵,想弄塊金磚就弄塊金磚的。金子太貴重,大部分都是拿水銀化成金泥,用來鎏。所以宮裡好多金光燦爛的用具,其實都不是純金,而是銀鎏金,或者銅鎏金。
因為水銀有毒,所以餐具到都是貨真價實的純金。可做一套就夠,沒有做幾套的道理,太浪費。
然而手心裡這金釦子,卻是貨真價實的赤金。這一份手筆,即便不是皇家,也得是王侯。不僅僅因為金子貴重,赤金難求,更因為能用金子是身份的象徵。
這釦子小巧,精美,湊到鼻尖聞一聞,還能聞到一股香氣。
這香氣也不同尋常,不是坊間那低劣的茉莉香桂花油刨花水。聞著倒像是大食國的薔薇露!
這薔薇露可也是皇家御用之物,京城裡的貴婦人們為了顯擺自己的奢華,就學著宮裡競相購買薔薇露。可大食國遠在萬里之外,靠著駱駝馬隊穿越沙漠,再人力貼身帶著背進來。一瓶巴掌大的薔薇露能抵得上等重的黃金。非顯貴之家不能得也!
外面這細皮嫩肉的小叫花子,竟然拿著這樣的東西來典當,簡直叫人浮想聯翩。
這別不是哪家顯貴王侯府裡逃出來的小丫頭吧?
老朝奉心裡起了懷疑,不免又側頭看了末璃一眼。
末璃一直低著頭,視線落在頭頂上,叫她心驚膽戰,幾乎想要奪門而逃,溜之大吉。
但就在她要放棄的時候,高高的櫃檯裡,那個邪惡老山羊似得朝奉輕飄飄的慢條斯理的甩出一句。
“銅鎏金釦子一個,銀二兩!小叫花子,當不當?”
黑,真黑!狠,夠狠!好好的赤金釦子硬給說成了銅的,簡直是睜眼說瞎話,空手套白狼!然而末璃咬了咬牙,也只能認了。
強龍不壓地頭蛇的道理,她懂得。何況,人家是真地頭蛇,她卻連強龍都不是,頂多一條毛毛蟲!
也不敢抬頭,只是低著頭點了點,就算是答應了。
不一會,就從櫃檯裡又扔出輕飄飄一張紙,和一支幹枯的毛筆。
“畫押吧。”
其實應該還要問是死當還是活當,可老朝奉打定主意要欺負她,就擅自寫了一張死當的票子。
末璃也懂,畢竟她識字。但這會子不是計較這些的時候,她也沒過要把釦子贖回來打算。
拿著毛筆她下意識要簽名,好在回過神來,改劃了一個十字。小叫花子怎麼會寫字,差點就露陷了。
她自以為聰明,其實落在老朝奉眼裡,卻是又一筆作證。
普通不識字的老百姓連毛筆都不會拿,這小叫花子拿筆的姿勢這麼正,一看就是練過的。她還嫌這筆不好呢!
得,不是貴人,又哪裡會知道這筆不好!
哎!怪事年年有,今兒個特別多。一個嬌滴滴的小丫頭,好好的貴人府不待,非得跑出來裝叫花子。也是奇了怪哉!
拿了當票,老朝奉也不稱銀子,隨手從櫃檯裡撿了一小塊碎銀就扔出去,差點就砸在末璃頭上。
店大欺客,這當鋪的朝奉堪比國營商店的營業員還牛氣!
末璃忍氣吞聲,低頭把碎銀子撿了,手心裡掂量掂量,她覺得這銀子壓根沒二兩,而且成色也不好,烏黑烏黑的。
可也不敢理論,大虧都吃了,還吃不下小虧?敢理論,她這一身的西洋鏡可保不住。
得了,吃虧算便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把銀子用布頭包好,塞進衣襟裡,她緊了緊身上的破衣服,低著頭離開當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