褲賣的有多火,就知道李勝林現在對產品銷售起到的作用有多大了。
這不,李勝林又從金穆盛那裡接到了一個新的廣告代言,“呵呵。到底是什麼廣告啊,還需要金大哥你親自去談判。”
“酸奶!”
額,自己和小呼呼一起代言過奶粉,不過酸奶似乎還是第一次啊。
李勝林接過合同看了看,名字夠奇葩的啊,“丹麥酸奶養樂多”。
想了想後。李勝林搖了搖頭,自己不太瞭解這些東西,這個品牌沒聽過,不過這個價格嘛,他還是很滿意的。比之前提高了40%,現在是七億韓元了。
可是。
“這種很普通的協議。金大哥你隨便派個人去就好了啊,沒必要還親自去談判吧。”
這就是李勝林奇怪的地方,畢竟金穆盛也不是那種事必躬親的人,他都是講究合適的人去做適合的事啊。
聽了李勝林的話,金穆盛嘆了一口氣,“之前我也是讓工作人員去的,不過居然只簽了一個七億的意向回來,那我怎麼能滿意呢。”
12345678,李勝林查了查,沒錯,八個零,你籤回來的正式合同也是七億韓元啊。
看著李勝林疑惑的樣子,金穆盛笑了笑,“別看同樣是七億韓元,但是我籤的合同還有一份補充條款呢。”
仔細翻了翻自己手中的合同,李勝林不解的看著羅波,“沒有啊!”
“哦,估計落在車上了,我就簡單和你說一下吧!”
金穆盛給自己倒了一杯水,“對方的意思是這次代言還會再找一個女藝人和你一起,不過對方提供的人選我不滿意,人氣太低了。
所以經過討價還價之後,我們又簽了一個補充條款,如果對方找到人氣足夠的女藝人,那麼就執行這份七億韓元的合同。
如果找不到的話,那麼你的代言費就自動提高到十億韓元。”
聽了金穆盛的解釋,李勝林心裡笑了笑,怪不得他對那個補充條款不那麼上心呢。
是個正常人就知道如何去選擇。
畢竟女藝人的代言身價通常會低男藝人一截的。
也就是說基本上那三個億,最多再加一點的話,完全可以請得到一個和自己人氣差不多的女藝人了。
到時候絕對是1+1》2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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