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事先走漏了訊息,盧見曾提前轉移了家產,紀昀就是鐵齒銅牙紀曉嵐。
盧見曾其實並不是貪汙了多少銀子,而是收受了估值16241兩的古玩,盧見曾是文人,喜好古玩,商人們投其所好,盧見曾因愛古董而惹禍,故稱之為“古董禍”。
由於通風報信,洩露朝廷機密,所以紀曉嵐被免去官職,充軍邊疆,直到乾隆三十六年六月才得以回到京城。
鹽引其實就是權力壟斷,鹽政一職成為天下第一肥缺,上有所好,下必附焉。
清乾隆十三年(1748),時任兩淮鹽政的官員名叫吉慶,有一天接到江南大鹽商江春的一張請柬,請鹽政出席某一活動,就像當下請某位領導去剪裁助興,每當接到這樣的大紅請柬,吉慶便會暗自高興,凡是出席這樣的活動,可都是有紅包可拿的,也已經是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了,至於封多大的紅包,早已經有一套不成明文的潛規則了 。
江春行賄,自然是另有所圖,鹽商們要求朝廷增加每年的鹽引發放數量,用今天的話來說叫做增加配額,請求鹽政官吉慶代為向皇帝奏請,這對於吉慶來說,向朝廷申請增加配額本是他份內的工作,何況還有紅包可拿,他更要寫好這份奏摺了。
??吉慶的奏摺送到戶部,乾隆皇帝很快有了批覆:同意在不增加當年鹽引的前提下,下一年度的配額可提前使用,同時要求鹽商對提前使用的鹽引向政府另外支付一筆“預提鹽引息銀”。
皇帝的批覆雖說打了折扣,但還是鬆開了一個口子,大鹽商江春等人無不滿意,又給吉慶送了個五萬兩銀票的紅包,既是表示感謝,也是一樁幕後交易,並請吉慶出面擔保,鹽商們預先交納部分鹽引息銀,餘下的暫時賒欠,等變現之後再還上,收人錢財,□□,各得其所,大家都高興。
吉慶帶頭開了先例,這套官場潛規則就在鹽業圈中流傳下來。繼任的兩淮鹽政普福、高恆等,每年都能收到肥得流油的大紅包,收受賄賂均達十萬兩銀票以上。
到了乾隆三十三年,繼任的鹽政官員名叫尤世拔,上任之時,此時江南鹽商們拖欠的鹽引款息銀已是天文數字,卻已經形成慣例,結果被乾隆發現蹊蹺,經過長達四個多月的審計,對統轄蘇、皖、贛、湘、鄂、豫六省的兩淮鹽政二十年的財務收支兜底清理,結果竟查出了貪汙受賄金額高達一千萬兩、涉及官員數十人的驚天大案。
有權力壟斷就必然有可能產生腐敗,鹽業銷購大權全部由鹽政鹽運使之類的官員掌控,在缺乏制度監督和權力制衡的情況下,腐敗自然應運而生。
案發之後,原兩淮鹽政普福、高恆,鹽運使盧見曾,三人均議斬監候,後來隨著黑幕的逐漸曝光,乾隆皇帝的怒火日益上升,下令將他們三人行刑示眾。大鹽商黃源德、徐尚志、黃殿春、江啟源等,均被逮捕,有的殺頭,有的流放。
至此兩淮鹽引案終告結束,但老百姓並未就此獲益,案後乾隆加大了鹽務的監管力度,一切收益上繳內務府,由官員們的小金庫變成了自己個人享樂的小金庫,但皇貢依然要辦,皇貢一直來自鹽商門的捐獻,從前不夠的部分,便是用截留款來補貼,現在完全被皇帝拿走了,鹽商們只能提高鹽價,導致鹽價不斷攀升,食鹽售價過高,有些人就只好少吃鹽或購買私鹽,無論是少吃鹽還是購買私鹽,都會造成官鹽銷售不暢,官鹽銷售不暢,鹽商利潤減少,最終破產,稅費也難以交清,稅費難以交清,官方自然要追責,一些鹽商就只有逃亡,鹽商逃亡的結果,更會造成部分地區官鹽無法銷售,私鹽大行其道,形成了惡性迴圈。
販賣私鹽有多種途徑,漸漸由小變大,以致猖獗,其中又以漕運水手居多,因為共同的利益,漸成團伙,最後形成幫派,這其中更有不少人還有反清志向。
鹽政將這前因後果細細說來,永琪總算明白一二,以前官鹽價格公道,銷路暢通,除了繳納正常稅費和送完紅包之後,鹽商的利潤依然頗豐,所以甘願捐獻,現在銷路不好,無利可圖,故不願再捐獻了,這皇貢銀還缺著好大的一個口子,所以鹽政大人要來叫苦了,永琪安撫一番之後便讓他們先離去。
鹽政走後,便有人將一人犯押上大堂,看年齡,大約在十□□歲的樣子,永琪見他生得眉清目秀,不禁心生憐惜,只聽鹽運使大人一拍驚堂木問道:堂下跪的可是李思名?那年青人答道:是。鹽運使又道:這位是京城來的。。。。。。。話未說完,一旁的永琪示意他不要說下去,然後向那年輕人說道:你不要害怕,你母親姐姐們說你遭人誣陷,有什麼冤情,你只管說出來,自會還